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2-24919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11 11:00 |
建设单位:浙江迈京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区纬三东路6号(武义县有进塑胶五金厂内)
项目名称:浙江迈京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上一环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2年10月11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118
建设内容:年产1000吨塑粉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投料/混料/研磨/喷塑粉尘: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器、研磨粉尘经磨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喷塑粉尘经喷台自带的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板式烟气换热器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的污水全部来自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入武义江。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原料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妥善收集后在危废暂存室内妥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浙江迈京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粉生产线项目公示版.pdf
金环建武备20221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