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77997186/2022-249747 | 发布机构: | 县建设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25 17:53 |
《武义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10日在武义县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10月19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92111700@qq.com。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9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石延虎 联系电话:0579-89076918 15157603060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