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627P/2022-251030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0:48 |
新宅镇村主职干部(季度)考核办法
为适应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带来的基层治理体系新变革,按照“勇猛奋进,跨越赶超,争当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排头兵”,鼓励担当干事、拼搏争先,为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压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结合工作实际,为不断推进基层党建、社会综合治理、治危拆违、五水共治、环境卫生等工作扎实开展,特制定《新宅镇村主职干部(季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党组织副书记、监委会主任。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重点工作、镇纪委通报。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季基础工作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基层党建(20分),社会综合治理(20分),治危拆违(20分),环境卫生治理(20分),五水共治(20分)。镇纪委通报、重点工作扣加分另外计算。
村委会副主任每季基础工作考核分值100分,基层党建(20分),社会综合治理(20分),治危拆违(20分),环境卫生治理(20分),五水共治(20分)。镇纪委通报、重点工作另外计算。
党组织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每季考核总分100分,(分村务监督评分100分,基础工作评分100分,各占总分的50%)。村务监督评分100分,参照《武义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工作联络站)及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基础工作评分100分,其中基层党建(20分)、村级事务监督(40分)、社会综合治理(20分)、环境卫生(20分)。镇纪委通报、重点工作另外计算。
三、考核办法
1.基础工作考核分别由镇相关办公室负责进行考核。
2.重点工作交办分值,临时应急工作分值,因工作未完成倒扣分值等,需经镇班子会研究确认,分值以±20分为限。
3.党建办负责考核汇总,各线(办公室)每季首月5日前上报基础工作考核分数。
4.季度考核成绩纳入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按照各村人口数,设置村规模系数:人口数500人以下系数为0.8;人口数501—1000人为0.9;人口数1001—1500人为1.0;1501—2000人为1.1;2000人以上为1.2。
6.全镇24个行政村干部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按照武义县村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分为五个档次,优秀不超过30%;良好30%左右;称职30%左右;基本称职与不称职不少于10%。
7.参与考核评分人员为镇村干部,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良好80-89分;称职70-7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不得分。汇总评分镇班子以下干部与村主职干部评分占60%,班子评分占40%。
8.年度工作考核量化分=当年四个季度考核平均分×70%+年终考核评分×20%+村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分×10%。具体折算方法:“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9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70+“不称职”票数×0/总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计入)。
四、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