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627P/2022-251023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23 10:47 |
为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勇猛奋进、跨越赶超”的要求,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关于调整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新宅镇镇干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委成立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余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在编全体行政、事业干部(含参公)、下派干部。
三、指标设置
考核系数:驻村干部(不驻村普通干部为1.0,中层正、副职干部为1.1):村人口数500-1000人以下为1.1;人口数1001以上为1.2。镇主要领导系数为1.4,其他班子成员为1.3。驻村且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其系数按驻村系数计算,与干部个人系数不相重。
四、考核内容
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信息宣传和加班另行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分为四大块:(一)岗位工作目标考核70分; (二)重点工作完成目标考核10分(突发应急处置、防汛防台、重点时段维稳、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联村相关工作);(三)其他工作分值10分(信息报送、其他工作等);(四)工作及学习纪律10分(工作和值班值勤纪律等)。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以分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均以100分为基数,采用扣分的方法进行。月度考核奖励按照县定发放标准的600元,经考核后发放,剩余金额放入年终(按个人系数)发放。
(一)月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次月的第一周进行。由各线主要领导对干部个人的岗位、重点工作、其他工作和工作及学习纪律进行打分,填写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一),一个干部负责多线的,取各线主要领导的平均分,镇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送党政办汇总其他打分项,再送镇纪委进行工作及学习纪律考勤打分,考核小组汇总审定后,按月发放。个人月度奖励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度考核奖金=月度考核分×考核系数×每分金额数。
片长个人月考核分按工作片联村干部得分平均数计分,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按照三个片长平均数计算,其他班子按联系村驻村干部考核得分平均数计分,不联村的干部按个人月度考核分×考核系数(1.0或1.1)×每分金额数计算。
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次年一月进行,按照干部个人系数发放。
(三)其他规定
1.月度考核时间:次月5日之前由各线主要领导对本线干部按考核内容和分值说明(详见附件2)的岗位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打分。
2.调出调入干部考核发放参照工资发放截止起始时间。
3.普通借用、上挂到上级机关部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借用、上挂期间不再享受考核奖金;产假、顶岗人员及借用到重点部门重点工程等干部以组织部文函为准,按每月600元发放;其他出借情况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下步措施
进一步细分考核内容,将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及晋升等方面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