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766E/2022-252137 | 发布机构: | 县税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09 08:55 |
1.问:开具出口发票,购买方信息可以填写外文吗?
答: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0号)规定:四、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项目的填写要求如下:
(一)购买方各栏次的填写。对于销售到境外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买方各栏次可用中文或外文填写,其中名称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于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货单位各项目应完整填写。
(二)单价栏、金额栏应以换算成人民币后的金额填写。
(三)备注栏应顶格填写“出口业务”四个汉字,并注明出口销售总额(外币)及币种。
2.问:个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件;
2.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3.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4.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3.问:企业之间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