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5XJ/2022-242758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教育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12 16:21 |
各初中学校:
依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县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指导与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对所属学校获得“A”等级学生进行审核,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初中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县教育局的要求完成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建立测评工作小组,组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二、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三、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 “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九年级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2022年实验操作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测试方案,由学校自行组织);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适时进行艺术素养测试,并作为重点中学录取的条件。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组织人员核定。E等级要严格控制。
四、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组织互评。
(3)学校评定。依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告知学生家长。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级的学生名单,送交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写《金华市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须按报名序号依次填写,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0日前报县考试管理中心,联系人:涂小中;电话:646867。
附件:1.金华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
2.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汇总表
武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金华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
学校
班级
姓名
一、总体评价结果
综合评语: 班主任签名: | |||
评价模块 | 探究与实践 | 劳动与技能 | 审美与表现 |
测评等第 | |||
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成员签名: 时间:2022年 月 日 | |||
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成员签名 时间:2022年 月 日 |
二、分项评价结果
模块 | 评价内容 | A等认定 实证条目 | 测评 等第 |
探究与 实践 | 1.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能主动承担活动任务,亲历活动过程 | ||
2.能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并有效地解决问题,达成活动目标 | |||
3.能主动与同学合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 | |||
4.具有基本的动手制作能力,勇于创造发明,有自己个性化的活动作品及实践活动的成果 | |||
5.具有基本的活动组织与管理能力,以及活动成果的公布能力 | |||
6.经常反思自己在活动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调整自我,取得进步 | |||
7.积极、认真完成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学习任务 | |||
劳动与 技能 | 1.积极、认真学习信息技术课(计算机) | ||
2.具有基本的信息搜集、处理与辨别、发布能力 | |||
3.积极、认真参加实验操作活动 | |||
4.具有基本的实验操作能力 | |||
5.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劳动课(活动)、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 |||
6.具备初步的劳动技能(知识) | |||
审美与 表现 | 1.积极参与各种艺术活动,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关注艺术的习惯 | ||
2.认真参加音乐、美术课的学习 | |||
3.具有创造和表现美的欲望,有自己的艺术作品 | |||
4.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 |
三、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结果
模块 | 评价内容 | A等认定 实证条目 | 测评 等第 |
探究与 实践 | 1.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能主动承担活动任务,亲历活动过程 | ||
2.能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并有效地解决问题,达成活动目标 | |||
3.能主动与同学合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 | |||
4.具有基本的动手制作能力,勇于创造发明,有自己个性化的活动作品及实践活动的成果 | |||
5.具有基本的活动组织与管理能力,以及活动成果的公布能力 | |||
6.经常反思自己在活动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调整自我,取得进步 | |||
7.积极、认真完成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学习任务 | |||
劳动与 技能 | 1.积极、认真学习信息技术课(计算机) | ||
2.具有基本的信息搜集、处理与辨别、发布能力 | |||
3.积极、认真参加实验操作活动 | |||
4.具有基本的实验操作能力 | |||
5.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劳动课(活动)、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 |||
6.具备初步的劳动技能(知识) | |||
审美与 表现 | 1.积极参与各种艺术活动,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关注艺术的习惯 | ||
2.认真参加音乐、美术课的学习 | |||
3.具有创造和表现美的欲望,有自己的艺术作品 | |||
4.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 |
说明: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等第为P、E两等。
附件2
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
武义县 学校(盖章) 经办人: 2022年 月 日
序号 |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 | 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 ||
探究与 实践 | 劳动与 技能 | 审美与 表现 | ||||||
注:此表须按报名序号依次填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于6月10日前报县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