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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0026014836/2022-243136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4-22 14:17

虚报注册资本罪及司法解释

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4-22 14:1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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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立法解释:

根据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

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二)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拟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 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80%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

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0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80%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2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假出、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