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的建议》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106号建议的答复 武检议〔2023〕2号 朱晓林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县检察院深化法律监督,注重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精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格局。
一、加大对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活动法律监督力度2023年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多措并举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共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11人,纠正漏捕1人。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干警监督能力。强化对于刑检条线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学习平台、科室讨论交流、员额办案组老带新模式强化对于侦查监督能力和监督意识的提升。二是强化专项监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注重对于电信网络诈骗、黄赌类案件、两卡犯罪类案件的专项监督工作,通过类案监督拓展监督。三是拓展监督途径,提升监督案件来源。依托政法委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类案开展监督工作。同时通过检察开放日、沟通交流等多种途径听取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见建议。四是强化案件跟踪,及时办理监督案件。定期对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案件督促办理,通过侦协办对长时间未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以督办单等形式予以督促,加快对于监督案件的抓捕和侦查工作。
二、加大对法院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及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2022年以来,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展开多次专项监督,对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建议法院及时恢复执行,有车辆等财产未查封扣押的案件建议法院予以扣押查封,并向公安移送了多件拒执案件线索。(一)注重民事立案监督一是聚焦立案重点,深化诉前调解监督。近四年来,我县有5000多件物业费纠纷法院未能调解又未直接立案的情况存在,针对该情况,我院加强与法院沟通,充分听取法院意见,对存在该种情况的原因、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情况、处理方法等进行研究,找出问题症结所在。针对不同性质的诉前调解立案问题,分类进行研究会商,对确定不能调解的案件,以精准化监督、合理化建议推动解决法院调解及立案问题。如发现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情形的,将依法进行检察监督。二是延伸监督领域,提升监督质效。除开展对法院立案活动监督外,同时注重对立案后的送达、告知、庭审等审判活动的监督。重视存在的易发、多发、群发等突出现象,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加强审判活动的源头治理,促进法院审判活动机制的完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民事执行监督一是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民事检察监督能动推进。搭建并充分发挥好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如检察12309举报电话、矛调中心等,畅通公众举报监督渠道。在办理个案的同时,还要坚持深入探索数字监督路径,解剖个案,挖掘共性,通过数字碰撞发现一批类案监督线索。二是加强法检联动,促进建立常态化法律监督机制。加强能动履职,推动法检定期沟通会商机制深入运行,坚持执行工作情况沟通、问题反馈与磋商年度例会制;定期开展执行案件集中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实现执行工作法院管理、执行监督常态化;探索建立执行案件法院监管和检察监督协作平台,推动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发挥检察职能,深化专项法律监督。将执行监督作为监督重点,聚焦不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极执行等执行行为,对是否滥用终本、终本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措施是否穷尽等开展监督,促使执行局提升执行活动的规范化水平。针对被执行人现已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及时建议法院恢复执行,对涉嫌拒执罪的案件要求法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公安案件处理及时跟进。四是坚持规范司法,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述职报告、专题会商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各方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对于检察监督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人员参加听证,充分听取意见,共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析疑、息诉罢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准确运用纠违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积极跟踪督促被监督单位依法履职。同时,常态化开展专家课堂、实战锻炼、导师讲座,提升检察干警监督能力和水平。感谢你们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建议意见。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