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建议答复

来源: 代表与选任工委     发布时间: 2023-11-08 16:2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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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开展物业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武建议〔2023〕6号 朱晓林代表: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开展物业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纠纷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更是一项牵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持续时间长的综合社会治理活动。近年来,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建设局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阵地前移,按照力求从案件的源头找原因、想对策的思路,全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物业合同矛盾纠纷,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新思路。

一、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强化物业源头管理,杜绝房开公司“带病”交付在新楼盘建设初期,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配合,要求建设单位配套完善相关物业设施设备,保证房屋质量,按时交房办证,并在竣工备案前由房开公司缴纳质量保证金,明确质保期限。根据《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从2022年6月1日始,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在县建设局和居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建设单位邀请业主代表参加,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人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确认现场查验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坚决杜绝“带病”交付。

二、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引导业委会依法行事,杜绝业主有问题投诉无门    2023年组织部牵头制定了《武义县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家园计划”实施方案》。以业务会、物管会或其他自治组织的形式,全面推动无业委会会小区清零。建立物业费收缴公开晾晒、通报反馈制度,推动机关干部和党员业主带头交、主动交。加强对业委会履职进行监督,明确业委会的职责,特别是公共收益管理职责和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的职责。

三、健全物业调委会组织,强化调解会调解力量,全力提高物业纠纷诉前化解成功率在政法委的推动下,成立了武义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县、镇(街道、联盟、开发区)、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业委会解决不好的纠纷,及时引导业主和物业公司依次向社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乡、镇)办事处、区物业纠纷调委会或人民法院寻求处理,形成业主自治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物业纠纷化解体系,以节约行政司法资源。

四、加强宣传、引导与排查,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县建设局开展物业管理知识专项宣传、发放《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等物业宣传资料,在物业管理公司和广大业主中间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物业管理公司依法经营和广大业主的依法维权意识,加强了宣传、引导与排查,对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建议意见。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