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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报指引

来源: 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23-12-25 09:5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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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具体如何操作?跟随模拟填报程序一起来学习吧!今天学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

此程序为模拟填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请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