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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培智学校

主管部门武义县教育局
学校类别特殊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芳华路27号
联系方式0579-87928225




武义县培智学校是武义县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十五年一贯制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学校于2011年8月挂牌成立培智班,主要招收中重度智力障碍、脑瘫、自闭症等学生。

2013年10月学校开始承担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能;2017年培智学校独立办学,2018年4月开设了武义县培智学校柳城中心小学卫星班;2019年实现了特殊教育向职业高中和学前教育的两头延伸。

2022年7月,坐落于北岭新区芳华路27号的新校园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学校设有小学部、初中部和职高部,共有在校学生75人。新学校建有两栋教学楼,设有普通教室、感统训练室、体育康复室、心理辅导室、言语训练室、家政模拟室等教室。

学校以“用智慧成就每个生命”为办学理念,以“办高品质特殊教育”为办学目标。全体教师以爱为本,以爱育人,倾心矫正转化每一位学生,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够“自爱自信、健康生活。”目前已有毕业生进入到企业就业,或在家从事来料加工等工作,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爱心点燃希望,智慧开启心灵”。面对党和政府的重托、社会和家长的期望,面对特殊教育的明天,我校全体教师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将继续秉承博爱奉献的理念,在特殊教育的岗位上做出自己的更大贡献。

学校全体教师锐意进取,努力拼搏,教师专业发展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学校有武义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同时也是浙江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 1人,浙江省特教园丁奖提名奖获得者1人,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1人,金华市教坛新秀2人,金华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3人,金华市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4人,武义县教坛新秀5人,县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4人,县优秀教师5人,县师德楷模3人等。未来我们将持之以恒,再接再厉,积极适应教育变化,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争取再创佳绩。

学校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发展。与武义职校合作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了9年多时间。先后开展了特殊学生生命体验教育、特殊学生参观电影院、参观社区、超市购物、特殊教育学生参与“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等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有力促进了特殊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发展。

学校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为特色,注重学生的生命、生存教育,探索开发适应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的职业教育课程。目前我校开发康复训练、言语训练、手工串珠、粘土、家政、烹饪、蔬菜种植、来料加工、专业课等课程均有鲜明特色,凸显“康复”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

学校重视教科研工作,截至目前,县市级科研立项课题累计达到二十六项。2016年到2018年学校申报的省级微课程《我有一双勤劳的手》和《我爱我家》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微课程大赛奖项。学校教师积极努力学习,参与新课程改革。截至目前,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累计获得省级奖项16人次,市级奖项97人次,县级奖项143人次。



收费信息

根据国家政策,特殊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资助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按省定基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结合当地实际免费提供;

2.困难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小学250元、初中312.5元。

3.低收入农户生活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小学400元,初中500元。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并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一窗受理”平台上提出资助申请。资助申请按学期申请审核认定。学校在“一窗受理”平台上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均可按政策享受营养餐,困难生生活补助。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一窗受理”平台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并在资助申请时上传至“一窗受理”平台。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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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回执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经济庭困难情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1.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中职学生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学费减免,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3.低收入农户生活补助:每生每学期6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困难学生包括: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一窗受理”平台上提出资助申请。资助申请按学期申请审核认定。学校在“一窗受理”平台上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都可以按政策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校评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并由教育部审核认定。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一窗受理”平台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并在资助申请时上传至“一窗受理”平台。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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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回执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经济庭困难情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1.义务教育段:6-15周岁(2009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具备自主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的武义县户籍的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如名额未满,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有残疾证)。
      2.职业高中段:15-17周岁(200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持有初中毕业证书,要求思想品德端正,具备基本沟通交往能力、动手操作技能、指令听从能力,并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的武义县户籍的轻、中度智力障碍儿童,如名额未满,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有残疾证)。

二、招生人数

义务教育段、职业高中段共招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