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55Y/2023-254489 | 发布机构: | 泉溪镇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23 10:05 |
今年年初,电视剧《狂飙》成为名副其实的全民爆款,其一播出便受到众多观众的极力追捧。该剧以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整顿教育为背景,讲述了正义警察与黑恶势力长达二十多年搏斗的故事,其对人物的刻画描写更是发挥到了极致。
对于《狂飙》资深粉而言,想必一定对剧中开头短短出场一集的徐雷印象深刻。他是黑社会老大徐江的儿子,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日徐雷和他的小弟来到一处野外河塘,用电瓶、捞兜等电捕捞工具准备电鱼。没成想因为设备漏电,导致两人被电晕溺亡,不禁令人唏嘘。
那么,徐雷电鱼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呢?且看以下这个案例。
日前,泉溪镇立案查处了一起非法电鱼案件,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泉溪镇办理的首起渔业案件。
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县农业农村局移送的案件材料后,泉溪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时值春节假期来临之际,当事人已经返乡过年。对此,泉溪镇在深入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执法队伍从“硬性执法”向“柔性管理”转变。双方立下君子协定,约定于正月十五元宵节后,当事人主动返回泉溪并接受询问。
经查,2022年6月1日21时30分左右,当事人袁某某携带网上购买的电鱼设备至武义江(永康江)泉溪镇下宅口村段南岸水域进行电鱼捕捞活动,捕获不知名小溪鱼3条,被当场查获。鉴于当事人袁某某能积极配合镇政府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泉溪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