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市民持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与众不同”。通过调取档案、核实印章、比对纸张等方式,工作人员认定该不动产权证书是假证,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假证予以收缴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当事人反映,他在搬家过程中不小心遗失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又因工作繁忙抽不开身,于是在网上花了一千多元找人代为补办不动产权证书,代办完成后对于该证的真实性并未认真核实。为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好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信用秩序,不动产中心举一反三,持续开展长效工作。
第一,做好全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真伪鉴别能力,增强不动产登记风险防控意识,查缺补漏严加防范,让假证无所遁形,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会更加细致的做到防微杜渐,形成预防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把好工作中的每一个关口,以防不法人员有可乘之机。
第二,加强不动产登记信用宣传。通过窗口海报等形式提示广大群众注意登记安全风险,不动产登记是一项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必须要依法依规诚信申请,不得用冒名顶替、假冒证书等方式骗取不动产登记。在办理房屋抵押、过户等交易过程中,更要提高警惕,防止假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