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07360844C/2023-255873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市场监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31 16:13 |
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和2023年度省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武义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深化认识,对照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统筹协同推进本部门及跨部门的双随机工作,不断拓展联合抽查领域,提升监管检查能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提质扩面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指标、协同推进
各单位要提高双随机抽查比重,确保实现双随机检查次数占比30%以上。要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设置联合抽查计划和任务,做到计划任务100%公示、100%完成。设置任务要关联信用风险规则,做到关 联率90%以上。检查结果要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掌上执法率要达95%以上。要按规定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对外公示,做到任务按时完成率和公示率100%。要重视问题线索后续处置工作,后续处置率要达100%。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 事”要求,协同配合推进联合抽查工作,确保跨部门监管率25%以上。
三、从严从实、高效完成
今年,国务院将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专项督查考核。目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经纳入“数字政府”(互联网+监管)、“大综合一体化”等考核内容,工作指标列入营商环境无感检测清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考核任务。
附件:1.附件1 武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2023年度).docx
2.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关于印发《武义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2
武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
序号 | 联合事项名称 | 联合抽查对象 | 抽查部门 | 抽查类别 | 省权力事项库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
1 |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联合抽查 |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 | 牵头 | 应急管理局 | AJ08.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的联合抽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5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对产品的标识、标志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公安局 | D13.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治安检查 | 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治安检查 | |||
2 | 房地产从业单位联合抽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牵头 | 建设局 | ZJ68.房地产市场情况执法检查 | 对商品房项目开发和销售情况的检查;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的检查; 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 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49.价格行为检查 |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检查; 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140.房地产广告的检查 | 对发布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房地产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未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未在广告中注明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未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的行政检查;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进行商品房预售广告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3.对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的行政检查 | 对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的行政检查 | |||
3 | 燃气经营企业联会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牵头 | 建设局 | ZJ88.燃气经营行为情况执法检查 | 对燃气经营者经营燃气情况进行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64.计量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 对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未送其他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行为的检查; 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检查; 对强检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和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行为的检查; 对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方使用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集市主办者违反配备计量器具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
4 | 对宾馆旅店的联合抽查 | 各类宾馆、旅店(含民宿) | 牵头 | 公安局 | D02.旅馆业治安监督检查 | 对旅馆业的治安检查(含对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参与 | 水利局 | SL12.节约用水检查 | 对旅馆业的节约用水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 |||
参与 | 建设局 | ZJ98.房屋使用安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房屋使用安全情况的检查 | |||
参与 | 卫健委 | E01.公共场所(除游泳池)监督检查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5 |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联合抽查 |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 牵头 | 海关 | HGL1.对出口商品相关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信息、质量管理和防疫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质量管理和防疫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6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抽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牵头 | 市场监管局 | A73.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对检验机构有未就新增项目申请计量认证,超越检验服务项目范围,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违规开展检验服务活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检验检测机构未按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出具检测数据、结果的行政检查; 对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监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
7 | 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联合检查 | 病原微生物动物实验单位 | 牵头 | 科技局 | KJ02.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监管 | 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监管 |
参与 | 卫健委 | E06.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 |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
8 |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联合抽查 |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 牵头 | 人力社保局 | RS06.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行政检查 |
RS09.对工程建设领域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的监管 | 对工程建设领域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水利局 | SL16.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检查 | 对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检查 | |||
SL5.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检查 | 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行政检查 | |||||
SL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行政检查 | |||||
SL1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履约的行政检查 | |||||
SL14.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检查 | |||||
9 | 肥料生产经营者联合抽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牵头 | 农业农村局 | NY04.肥料监督检查 | 对肥料的监督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5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标注标志和编号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等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未按期提交报告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取证后未能保持规定的生产条件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企业或个人的行政检查; 对试生产企业未标注“试制品”的行政检查 | |||
A5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对产品的标识、标志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
10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联合抽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牵头 | 农业农村局 | NY07.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 对种畜禽(蜂种、蚕种)品种质量、生产、销售、使用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种畜禽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建立和保存种畜禽生产经营档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11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联合抽查 | 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 | 牵头 | 市场监管局 | A73.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对检验机构有未就新增项目申请计量认证,超越检验服务项目范围,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违规开展检验服务活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检验检测机构未按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出具检测数据、结果的行政检查; 对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监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
12 | 游泳场所联合检查 | 游泳场所 | 牵头 | 体育局 | TY04.游泳场所抽查 | 游泳场所安全检查 |
参与 | 卫健委 | E13.游泳场所监督检查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
1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位联合抽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已备案发卡企业 | 牵头 | 商务局 | SW06.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事项监管 | 对发卡企业发行与服务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14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联合检查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牵头 | 商务局 | SW30.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对汽车经销商、供应商销售行为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公布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2.纳税情况检查 | 对纳税人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116.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强制性产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 | 对强制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行政检查; 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检查 | ||||
15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联合检查 | 娱乐场所 | 牵头 | 文广旅游局 | WH07.歌舞娱乐场所监督检查 |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未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行政检查 |
WH08.游艺娱乐场所监督检查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政检查; 对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未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行政检查; 对娱乐场所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卫健委 | E01.公共场所(除游泳池)监督检查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公安局 | D07.娱乐场所治安监督检查 | 对娱乐场所的治安检查 | |||
参与 | 建设局 | ZJ98.房屋使用安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房屋使用安全情况的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58.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对食品销售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对食品销售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检查;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检查;对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等五种情形的行政检查;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政检查 | |||
16 |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 律师事务所 | 牵头 | 司法局 | SF05.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情况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人力社保局 | RS07.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参保有关规定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用人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检查;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政检查;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行政检查; 对缴费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政检查 | |||
1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牵头 | 文广旅游局 | WH0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公安局 | D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2.纳税情况检查 | 对纳税人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58.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对食品销售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对食品销售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检查;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检查;对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等五种情形的行政检查;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政检查 | |||
18 | 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联合抽查 | 粮食收购者 | 牵头 | 商务局 | LS15.对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行政检查 |
LS07.对收购粮食者收购时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单独储存的行政检查 | 对粮食收购者收购时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或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单独储存的行政检查 | |||||
LS16.对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的行政检查 | 对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的行政检查 | |||||
LS17.对粮食收购者代扣、代缴的行政检查 | 对粮食收购者代扣、代缴的行政检查 | |||||
LS06.对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49.价格行为检查 |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检查; 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64.计量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未送其他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行为的检查; 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检查; 对强检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和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行为的检查; 对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方使用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集市主办者违反配备计量器具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
19 | 养老机构联合抽查 | 养老机构 | 牵头 | 民政局 | MZ04.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 | 对养老机构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12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学校养老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等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进行检查; 对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等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6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使用单位实施行政检查; 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 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检查; 转让、出租和出借转让、出租和出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者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情形的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检查;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检查; 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配置机构、人员的检查 | ||||
参与 | 建设局 | ZJ21.建筑消防施工情况执法检查 |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获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许可情况的检查 | |||
20 | 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 | 牵头 | 教育局 | JY2.对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对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JY3.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
参与 | 民政局 | MZ0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12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学校养老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等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进行检查; 对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等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177.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检查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
21 | 对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 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 | 牵头 | 教育局 | JY2.对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对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JY3.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12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学校养老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等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进行检查; 对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等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177.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检查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
22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牵头 | 交通运输局 | JT28.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 对网约出租车平台经营者上传信息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提供服务车辆技术状况管理的行政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23 |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 牵头 | 交通运输局 | JT07.道路客运经营监管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或者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者对服务对象身份查验的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客运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客运经营者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运输企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及履行监控职责的行政检查; 对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客运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24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牵头 | 交通运输局 | JT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 对道路运输企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及履行监控职责的行政检查;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检测检验及取得安全使用证、安全标志投入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危险物品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客运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本单位经营的行政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充装及装载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25 | 年度“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事先报告情况检查 | 建设工程及其参建单位、主要材料供应商、“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 | 牵头 | 经信局 | SW13.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事先报告情况监管 | 对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袋装普通干混砂浆,以及“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事先报告情况联合检查 |
参与 | 建设局 | ZJ38.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质量管理情况延伸检查 | 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及质量行为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
26 | 定点医疗机构联合检查 | 2023年重点检查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含中医专科医疗机构) | 牵头 | 医保局 | YB02.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卫健委 | E07.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 |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工作的行政检查;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检查;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 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对预防接种的行政检查; 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 对护士的行政检查; 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
27 | 全省矿山联合检查 | 矿山企业 | 牵头 | 资规局 | GT28.矿产资源开采检查 | 对新立采矿权时矿区范围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延续采矿权时矿区范围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变更采矿权时矿区范围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转让采矿权时矿区范围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新立采矿权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延续采矿权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变更采矿权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转让采矿权采矿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新立采矿权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延续采矿权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变更采矿权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转让采矿权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检查; 对新立采矿权按期建设或生产、报送采矿图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延续采矿权按期建设或生产、报送采矿图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变更采矿权按期建设或生产、报送采矿图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转让采矿权按期建设或生产、报送采矿图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行政检查 |
GT29.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检查 |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对矿业权人是否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矿业权人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应急管理局 | AJ06.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对矿山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开展行政检查; 对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采掘施工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项目部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矿山生产现场工作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矿山的设计报告、评价报告和图纸情况的行政检查 | |||
28 | 地图送审单位双随机检查 | 地图送审单位 | 牵头 | 资规局 | GT24.地图管理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地图、新增内容核查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地图标名收费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地图服务新增内容的行政检查; 对审图号的行政检查; 对骗取、伪造、冒用审图文件、审图号的行政检查; 对地图送审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未标注审图号或送交样本的行政检查; 对地图或者地图产品销售的行政检查; 对送审地图修改情况、互联网地图服务审图号有效期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送审地图修改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 XW13.地图送审单位监督检查 | 对复制单位守法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及其出版活动的日常行政检查; 对网络出版物内容质量的行政检查; 对中小学教辅类选题出版的行政检查; 对期刊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
29 | 承印、进出口地图检查 | 承印、进出口地图经营单位 | 牵头 | 资规局 | GT24.地图管理监督检查 | 对审图号的行政检查; 对骗取、伪造、冒用审图文件、审图号的行政检查; 对地图送审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未标注审图号或送交样本的行政检查; 对地图或者地图产品销售的行政检查; 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送审地图修改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 XW14.承印、进出口地图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 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印刷内部资料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编印内部资料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政检查; 对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对进口电子出版物成品的行政检查; 对进口音像制品成品的行政检查; 对印刷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行政检查 | |||
30 | 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 工程项目 | 牵头 | 人力社保局 | RS06.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行政检查 |
RS09.对工程建设领域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的监管 | 对工程建设领域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建设局 | ZJ89.发承包情况检查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发承包情况的行政检查 | |||
31 | 新墙材企业监管专项检查计划 | 新墙材生产企业 | 牵头 | 经信局 | JX06.新墙材监管专项检查 | 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认定证书要求进行生产、销售,是否有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行为;是否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
参与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事项的行政检查 | |||
32 | 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双随机”检查 | 省内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 | 牵头 | 经信局 | JX07.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的检查 | 对食盐定点生产和定点批发企业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2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含特殊食品> |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58.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对食品销售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对食品销售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检查;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检查;对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等五种情形的行政检查;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政检查 | ||||
33 | 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事项抽查 | 无线电管理相关公司 | 牵头 | 经信局 | JX03.无线电管理的监督检查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统计局 | TJ01.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统计资料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行政检查 | |||
34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联合抽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牵头 | 商务局 | SW3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检查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拆解零部件行为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公安局 | D16.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检查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事项的行政检查 | |||
35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联合抽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牵头 | 商务局 | SW31.二手车交易市场检查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情况的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2.纳税情况检查 | 对纳税人的行政检查 | |||
36 | 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的联合抽查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 | 牵头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
参与 | 卫健委 | E3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省级联合抽查 |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工作的行政检查 | |||
37 | 放射源使用单位联合抽查 | 放射源使用单位 | 牵头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
参与 | 公安局 | D17.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 对放射源储存场所的行政检查 | |||
38 |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合抽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牵头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建设局 | ZJ32.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执法检查 |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
39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的联合抽查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等企业和单位 | 牵头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40 | 文物经营单位抽查 | 文物经营单位 | 牵头 | 文广旅游局 | WW03.文物经营单位遵守文物法律、法规情况 | 对出售文物的合法性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52.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对商品交易市场内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
41 | 对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的检查 | 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 | 牵头 | 人力社保局 | RS11.劳务派遣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 对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行政检查 |
RS13.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行为的监管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行为检查 |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行为的行政检查 | |||
42 | 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 用人单位 | 牵头 | 人力社保局 | RS06.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行为检查 |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行为的行政检查 | |||
43 | 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 使用消防产品的单位 | 牵头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2.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抽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市场监管局 | A79.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对商标、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检查; 对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对使用的商标违反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定的行政检查 | ||||
44 | 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检查 |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 牵头 | 建设局 | ZJ74.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执法检查 | 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45 | 旅行社联合检查 | 旅行社 | 牵头 | 文广旅游局 | TV01.旅行社经营情况检查 | 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情节严重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政检查; 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行政检查; 对未被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或者旅行社及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检查; 对组团社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行政检查; 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政检查; 对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检查; 对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给予或者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件且拒不改正的行政检查; 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行政检查; 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行政检查; 对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行政检查; 对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要求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接待服务能力的行政检查; 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对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经营边境游资格的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政检查; 对从事包价旅游业务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48.公示信息检查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场所及存续状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对企业投资出资及股权变更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2.纳税情况检查 | 对纳税人的行政检查 | |||
46 | 工程咨询单位联合检查 | 在浙江省注册登记(不含宁波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告知性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牵头 | 发展改革委 | FG5.工程咨询单位行政检查 | 工程咨询单位联合检查 |
参与 | 建设局 | ZJ2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执法检查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
47 | 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联合抽查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 | 牵头 | 公安局 | D0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监督检查 |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的行政检查; 对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行政检查; 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行政检查;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商务局 | SW07.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监管 | 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48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 | 牵头 | 公安局 | D06.保安服务公司监督检查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49 |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抽查 | 外商投资企业 | 牵头 | 商务局 | SW23.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管 |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48.公示信息检查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场所及存续状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对企业投资出资及股权变更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人力社保局 | RS01.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 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政检查 | |||
RS03.对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和休假制度情况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的行政检查; 对综合计算工作制审批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行政检查 | |||||
RS06.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管 | 对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克扣工资的行政检查; 对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 对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行政检查 | |||||
RS07.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参保有关规定的监管 | 对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检查;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政检查;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行政检查; 对缴费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税务局 | TA2.纳税情况检查 | 对纳税人的行政检查 | |||
50 | 动物诊疗机构联合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 | 牵头 | 农业农村局 | NY23.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乡村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51 | 托育机构联合检查 | 托幼机构 | 牵头 | 卫健委 | E32.对托育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 对托育机构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121.餐饮服务监督检查(>50平方米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遵守本法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检查;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检查 对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等五种情形的行政检查;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52 | 港口企业联合检查 | 港口企业 | 牵头 | 交通运输局 | JT04.港口经营监管 | 对港口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A6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使用单位实施行政检查; 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检查; 转让、出租和出借转让、出租和出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者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情形的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检查;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检查; 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配置机构、人员的检查 | |||
参与 | 应急管理局 | AJ07.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 | |||
53 | 电影放映单位联合检查 | 电影院 | 牵头 | 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 XW04.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监督检查 | 对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电影院设立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电影院广告放映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电影发行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终止电影发行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终止电影放映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电影放映活动中电影公映许可证批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卫健委 | E01.公共场所(除游泳池)监督检查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A58.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对食品销售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对食品销售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检查;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检查对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等五种情形的行政检查;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54 | 宗教活动场所联合检查 | 宗教活动场所 | 牵头 | 民宗委 | Z01.宗教场所、宗教团体管理监管 | 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检查,对宗教团体的行政检查;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检查; 对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行政检查; 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121.餐饮服务监督检查(>50平方米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 | 对食品销售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政检查;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政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检查; 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检查对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等五种情形的行政检查;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政检查 |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
55 | 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检查 | 饮用水水源地 | 牵头 | 生态环境局 | HB01.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 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事项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水利局 | SL9.对饮用水水源地的行政检查 | 对饮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设管理的行政检查 | |||
56 | 涉外统计调查项目联合抽查 | 有涉外统计调查许可证的企业 | 牵头 | 统计局 | TJ02.涉外调查机构依法从事涉外调查情况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统计资料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
57 | 限额以上住餐企业联合检查 | 限额以上住餐企业 | 牵头 | 统计局 | TJ01.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统计资料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参与 | 消防救援支队 |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