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3-25916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29 10:34 |
建设单位:浙江恒升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区海棠一路6号
项目名称:浙江恒升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技改迁建项目
环评单位: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6月29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3033
建设内容:建成后年产15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 废气:熔化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浇铸及热处理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收集经水喷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粉尘收集经滤芯+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油漆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前处理废气经收集后排气筒DA007排放。熔化、浇铸、热处理时产生的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喷塑、固化、喷漆、烘干废气、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厂区内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高级氧化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由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浙江恒升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0822公示版(1).pdf
金环建武备202303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