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3-26113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25 10:39 |
建设单位:浙江武义神龙浮选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义县泉溪镇超洁路一号
项目名称:年烘干3万吨萤石精粉(包含1.5万吨萤石球团加工)技改项目
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7月25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3044
建设内容:企业购置回转滚筒干燥机、压辊成球机、网带烘干机等设备,以现有项目产品萤石精粉为原料,实施年烘干3万吨萤石精粉(包含1.5万吨萤石球团加工)技改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武义江。
2、废气: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搅拌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直接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废包装物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浙江武义神龙浮选有限公司(公示稿).pdf
金环建武备202304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