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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转移联单操作指南来啦!快给建筑垃圾们办张“身份证”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8-11 15:0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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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县开始全面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制度,从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运输监管、处置消纳等环节全方位监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所谓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是指对建筑渣土的产生-运输-处置利用全过程进行线上智慧交互与监控,形成闭环处理的电子信息载体。电子联单让“两点一线”(建筑垃圾产生点、建筑垃圾处置点、建筑垃圾运输线)一目了然,是一张包含时间、产生与处置地点、转运量等相关信息的渣土“身份证”。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电子转移联单实际该如何操作?

界面登录

浙里办应用:浙里办搜索“建筑垃圾”,或者电脑端登录:https://jzlj.jst.zj.gov.cn/buildWaste/,进去之后会看到如下页面。

进入页面之后点击注册账号: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清运单位、中转站、消纳场等相关单位人员登录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后,点击账号注册,进入账号注册界面。根据自身的身份和工程类别进行选择,并补充相应信息,这里特别提醒输入的手机号码必须与浙里办注册的手机号码一致。注册完成之后我们需进行信息完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需填报工地项目信息,清运单位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中转站消纳场需完善处置场所信息,信息需经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入库。

实际操作中的难点解答

1. 管理员是企业管理人员,拥有企业账号。操作员、驾驶员是电子联单实际操作人员,是实际操作者。操作员、驾驶员由管理员进行添加,管理员同样可以操作电子联单。添加的操作员手机号需与操作员浙里办手机号一致,否则无法操作。

2. 注册所需验证码将发送至注册账号时所填的手机号(需与浙里办注册的手机号码一致),请确保该手机号能接收短信。

3. 如果登录系统后选择工地项目或场地提示无数据,则需要与主管部门确认,确认该项目信息是否已录入系统。若已经录入,则需要检查注册时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与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不一致会导致项目无法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