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561/2023-261679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04 10:55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3〕152号)《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3〕9号)《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金市水监督〔2023〕)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决定于2023年6月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水旱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县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持续推进水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利干部职工和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通过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认真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金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实际积极开展2023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围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应急实战演练“五进”、自查自纠“五进”、“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网络竞赛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1)。
2.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为重点,组织参与应急管理公益讲座(方案见附件2),组织参与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重点,组织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局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各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社会监督
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重点水利项目和重点业务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每季度至少上报1个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及时在行业内曝光,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水利部“12314”、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平台作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确保活动实效
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6月29日前报送活动信息(见附件5)至局工管科汇总后上报市局工管处。
联系人:胡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