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1-10 11:4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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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服务指南

一、法律依据及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二)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基本要求

开办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发生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

三、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或《基本信息登记表》(原件)2、营业执照;(电子版,免于提供,由审批部门核发)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原件)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原件)5、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文件,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复印件)

3、4、5项可容缺受理。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非承诺制:申报→现场核查→发证。三个工作日。

承诺制:申报→发证→现场核查。即办。

五、证件有效期

    长期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07窗口或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2)咨询电话:0579-87663119

(具体可在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69查询)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消防监督检查)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对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三、承办机构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检查—责令立即改正—送达。

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送达—复查。

五、办理时限

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可在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69查询)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消防行政处罚)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强制措施)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三、承办机构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检查—集体议案记录—告知—作出强制措施决定—送达—执行。

五、办理时限

自作出强制措施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陈述申辩;向武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武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