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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政协     发布时间: 2024-01-08 14:59    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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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几项举措,聚焦“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一、开展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建设,以调促稳。

以诉前调解改革攻坚试点为牵引,以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以乡镇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全面深化“枫桥经验”“龙山经验”,不断加强律师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一是开展诉前调解改革攻坚。从优队伍、建机制、提亮点等方面入手,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全县诉讼量,提高调解质效。吸纳专职律师、行业领域专业人士、“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并组建19名律师调解专业团队,作为法律智囊团对诉前调解疑难复杂案件给予指导。修订《专职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武义县人民调解调处纠纷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明确职责,实行奖惩、优胜劣汰。首创法院立案庭“调解员与法官分组结对”、司法所与基层法庭对点服务两套工作运行机制。实行法官指导、把关,确保调解质量。二是实现涉企纠纷化解“随调即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涉企纠纷调解“1331”体系架构,进一步推动企业涉法涉诉纠纷“随时调、即时办”。通过“点面结合、以点串面”的形式,建成全县矛盾纠纷互联指导网络,推动信息实时传播。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政调解机制。建立综合执法领域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协作,通过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调解等方式,不断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市首推“一案三备案”机制,要求被诉行政机关对答辩前案件梳理、出庭前出庭负责人和裁判后法院审理情况第一时间向司法局备案。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托乡镇街道合法性数智审查应用系统,实时监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查、行政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法治化建设水平,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做优特色法律服务。一是在村务管理上,由“3”向“3+1”转变。把农村法律顾问纳入村务治理体系,为村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提供村务治理法律服务,让村务管理决策合法、合规有效。在召开村民会议、重点工程、重大决策等六项工作时,农村法律顾问受邀必须到场,提供法律服务,规避重要村务活动的法治风险。二是掌上法律服务全天候。与服务村(社)建立微信群,开展微信“e服务”,实现掌上法律服务全天候在线,实时解决干部群众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三是做好法律顾问的传帮带作用。与乡村“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培养相结合,以传帮带方式,引导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宣传等。

三、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坚持法律援助为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增加法律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二是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健全“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深入融合的法律援助服务矩阵,提供7*24小时热线咨询服务,实现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实体化运行,完善创新更多便民服务机制,畅通特定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健全办案程序规范化体系,落实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网上监管、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受援人回访等“五位一体”案件承办质量管理措施。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及质量。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实施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司法所“一体化运行”,“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二是加大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应用的推广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服务城乡不均衡、地区不均衡和人群不均衡问题,努力让南部山区、乡村群众、进城务工人员更好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武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