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MB1675026L/2024-271682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0-14 08:50 |
10月10日上午,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将执法中解救的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放归大自然。
10月9日下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名执法人员在熟溪湿地泉溪镇下源村段自然保护地卫片图斑核查时,被一阵鸟叫声吸引,声音婉转悦耳疑似画眉鸟的声音。执法人员循声而去,在树丛中发现一男子提着一只鸟笼在遛鸟,经仔细观察辨认,确认鸟笼里面圈养的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画眉鸟。
据了解,这只画眉是杨某贵州的老乡赠送的,“去年,武义县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驯养画眉鸟的行动,开发区那边有几个贵州人因驯养画眉鸟被调查。我喜欢养鸟、逗鸟,老乡就把鸟送给我了。”
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将关在鸟笼中的野生画眉鸟放飞大自然,并将鸟笼进行了销毁处理。
林业部门提醒:2021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新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红嘴相思鸟、鹩哥、百灵等具有传统养殖历史的笼养观赏鸟,有了新“身份”,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广大市民应改变传统爱鸟的方式,切勿将“心头好”变为“笼中鸟”,非法买卖、无证饲养上述鸟类,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同时也将受到行政处罚。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我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切勿因兴趣喜爱等原因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当作 “宠物”饲养。要牢固树立生态底线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自觉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