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4-272675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12 15:2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兴森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2t/h天然气锅炉项目 | 武义县王宅镇松岭头 | 浙江兴森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新增1台2t/h天然气锅炉为灭菌提供热量 | /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废水:锅炉冷凝水、燃气锅炉废水经管网收集至厂区水池暂存,用于菌棒培养过程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清运作园地农肥使用。 2、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一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以外送综合利用为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传真:0579-89072151
通讯地址:武义县湖滨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