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旭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关于就近移植樟树脚樟树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该樟树为一级古树名木,移植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主要有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2017年修订版本中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2、《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为此,我们正在调研该树移植的必要性,并对此形成报告。请求可以异地保护。但必须满足《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356号)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古树名木进行迁移,实行异地保护:
1、原生长环境不适宜古树名木继续生长,可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
2、古树名木的生长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无法采取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的;
3、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让的;
4、因科学研究需要的。
迁移古树名木应当制定迁移方案,落实迁移、养护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如确需对古树名木实行异地保护的,在满足《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下,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迁移,实行异地保护。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抄送:县府办、人大代表工委、新宅镇人大主席团
武义县人大代表建议批办情况反馈表
建议编号 | 领衔代表 | 分管领导 | 承办科室 |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 批办时间 |
2024154 | 宋旭平 | 钟玉良 | 市政园林 | 郭珺1*******9 | 2024.3.13 |
注:此表一式四份,承办单位除自存一份外,请于6月2日前报送县府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领衔代表各一份。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反馈表
领衔代表 | 宋旭平 |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 武义丰绿园林盆景专业合作社 理事长 | 邮编 | 321200 | ||||||
电话 | 1*******6 | ||||||||||
建议编号 | 2024154 | 主办单位 |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议标题 | 关于就近移植樟树脚樟树的建议 | ||||||||||
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 内容 | 参考分值 | 分数 | ||||||||
办理态度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15分) | 好(20分) | |||||||
面商沟通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15分) | 好(20分) | |||||||
答复质量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20分) | 好(30分) | |||||||
落实情况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20分) | 好(30分) | |||||||
合计 | |||||||||||
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注:1. 80(含)-100分为“满意”档次;60(含)-79分为“基本满意”档次;59分以下为“不满意”档次。2. 请领衔代表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后,将此反馈表填写并寄至:武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邮编:321200),或由代表工委代为提交,或传真至87672051。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面 商 人 | 被面商代表 | 面商时间 | 建议 编 号 |
郭珺 | 宋旭平 | 因人在金华,电话面商2024.5.8下午 | 2024154 |
注: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全部答复后填写此表,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