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近移植樟树脚樟树的建议回复

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11-25 15:5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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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旭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关于就近移植樟树脚樟树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该樟树为一级古树名木,移植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主要有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2017年修订版本中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2、《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为此,我们正在调研该树移植的必要性,并对此形成报告。请求可以异地保护。但必须满足《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356号)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古树名木进行迁移,实行异地保护: 

    1、原生长环境不适宜古树名木继续生长,可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 

    2、古树名木的生长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无法采取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的;

    3、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让的;

    4、因科学研究需要的。

迁移古树名木应当制定迁移方案,落实迁移、养护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如确需对古树名木实行异地保护的,在满足《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下,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迁移,实行异地保护。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抄送:县府办、人大代表工委、新宅镇人大主席团

武义县人大代表建议批办情况反馈表

建议编号

领衔代表

分管领导

承办科室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批办时间

2024154

宋旭平

钟玉良

市政园林

郭珺1*******9

2024.3.13























































注:此表一式四份,承办单位除自存一份外,请于6月2日前报送县府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领衔代表各一份。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反馈表

领衔代表

宋旭平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武义丰绿园林盆景专业合作社 理事长

邮编

321200

电话

1*******6

建议编号

2024154

主办单位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标题

关于就近移植樟树脚樟树的建议

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内容

参考分值

分数

办理态度

差(5分)

一般(10分)

较好(15分)

好(20分)


面商沟通

差(5分)

一般(10分)

较好(15分)

好(20分)


答复质量

差(5分)

一般(10分)

较好(20分)

好(30分)


落实情况

差(5分)

一般(10分)

较好(20分)

好(30分)


合计


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 80(含)-100分为“满意”档次;60(含)-79分为“基本满意”档次;59分以下为“不满意”档次。2. 请领衔代表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后,将此反馈表填写并寄至:武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邮编:321200),或由代表工委代为提交,或传真至87672051。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面 商 人

被面商代表

面商时间

建议

编    号

郭珺

宋旭平

因人在金华,电话面商2024.5.8下午

2024154





































注: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全部答复后填写此表,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