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陶旭晖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空抛物防护机制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县高层住宅越来越多,许多居民从原来居住的平房搬进了高楼,但不少居民仍然有不良陋习和不良生活习惯,高空抛物现象比较突出,成为当今典型的社会问题,为了预防和解决好高空抛物问题,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以下工作入手。
完善住宅小区技防建设。一是积极引导存量或已建高层住宅小区安装预防高空抛物监控设备。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居民代表协商议事机制作用,将安装“抬头”摄像头或“天眼”摄像头事项及资金来源纳入红色物业议事议题,按照小区自治原则,经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经费由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支出。二是健全新项目设计方案联审机制。在组织居住类项目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时,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推动住宅类项目将摄像头安装与小区安防设施统一设置,作为小区竣工交付前验收的必要设施设备。
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形成部门普法合力。借助政法、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相关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对高空抛物法律法规、危害等进行宣传,丰富安全宣传的普法广度与力度 。通过公众号、小程序、小区广播电视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立体法治文化宣传网络,深入开展高空抛物、坠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多角度进行法治宣传,助力业主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三、提升物业企业管理服务工作。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公安司法部门等相关单位,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对高空抛物、坠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高空抛物处罚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文明居住和守法意识。二是持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监控室24小时值班,定期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玻璃、户外广告牌等建筑物附着物进行巡查,监控等公共设施设备破损或故障的及时申报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对房屋外立面有脱落风险的做好现场警示并及时组织维修,发现业主家门窗、花盆有掉落风险的及时提醒业主做好防范工作。三是针对出现的高空抛物事件,督促物业企业主动配合公安、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事)件。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6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