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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11-25 15:06    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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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楚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不同行业厂房消防标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丙类厂房的数量和行业标准的问题”,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本)第3.1.1条规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详见表 1,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等级也分为甲、乙、丙、丁、戊类,而且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等级是根据企业生产产品的火灾危险性等级来确定的,由企业主自己申报。按照规定,戊类厂房(仓库)只可用于戊类产品(即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生产储存的;丁类厂房(仓库)可用于丁类、戊类产品生产储存的,丙类产品(即可燃固体)应在丙类厂房(仓库)中生产储存。

表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 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 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 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1. 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 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 于60℃的液体雾滴

1. 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 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 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2、根据消防救援大队和县经商局排摸统计,我县主要涉及丙类产品的行业主要为:木制品竹制品(木门、木质家居产品等)、扑克、纸板箱、泡沫、海绵、气泡膜等可燃固定、可燃烧的塑料和塑料制品等、休闲用品(主要涉及可燃的布料和的确轮等),生产可燃固体的行业占全县约70%以上。我县木门制造、休闲用品等“丙类企业”较多,丙类厂房(仓库)需求较大,“4.17”事故是我县极为沉痛的教训,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和改造提升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已刻不容缓。义乌市在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后,十余年前已基本完成了丁戊类既有厂房(仓库)改造提升,原则上不再对新建丁戊类厂房(仓库)进行审批;东阳市于2023年对所有红木企业厂房(仓库)均完成了改造提升。

3、根据国家标准规范,按照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将厂房(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不同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配套相应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要求。对于在符合相应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中生产、储存的企业,县消防救援大队不按照提高火灾危险性等级的要求进行监管。类似于“4.17”事故厂房,将丁戊类厂房租赁、转让给丙类企业使用的情况极为普遍,而在厂房(仓库)投入使用后,再对建筑进行提升改造较为困难且成本较大。我县出台的政策,对新建、在建厂房(仓库)项目进行了源头提升,对既有厂房(仓库)提升改造要求充分结合了国家标准和我县实际情况。从经济投入和成本看,新建丙类厂房(仓库)的消防投入成本远大于丁戊类厂房(仓库)投入使用后的提升改造成本;提升改造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消防投入成本,远大于火灾事故损失。

4、“关于厂房使用性质的规范标准及分类施策的问题”,“4.17”重大火灾事故后,全县动员进行排查整改,经过多次走访调研,邀请企业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由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汇报整改方案,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后,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关于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和改造提升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相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在服务指导企业对厂房(仓库)进行消防提升改造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①企业主要生产的产品属于规范中的丙类产品的,要求企业按照丙类厂房(仓库)进行改造;新审批的厂房(仓库)按丙类厂房(仓库)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网上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②企业主要生产产品虽然属于规范中的丁戊类产品的,但生产过程中涉及包装材料存储和包装环节工艺的楼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本)3.1.2条堆放面积超过楼层面积5%以上的)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消防提升改造,增设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③企业主要生产产品属于规范中的丁戊类产品的,且包装材料为不燃烧或未超过规范规定的,可按照丁戊类厂房(仓库)进行消防管理;

④企业将厂房(仓库)用于出租的,已出租或待出租的,按照上述3条进行监督管理;企业计划新建厂房(仓库)仅用于出租的,由于出租的对象不确定性,原则要求按照丙类厂房(仓库)进行审批,设计、施工、检测合格网上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5、在后续审批监管中,属地和各职能部门按照企业申报的丁戊类厂房进行联席会议研判制度,一厂一策,一楼一方案,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将安全监督把控在厂房建设的源头。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编号

第99号

承办单位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5924249838

对提案的一句话评价

建议非常好。

建议采纳情况

采纳

部分采纳

留作参考

提案办结情况

已经解决

部分解决

正在解决

待创造

条件解决

政协委员(提案人)填写

对答复的满意情况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理解

对答复还有什么意见:

年   月   日

提案领衔委员签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注:1.承办单位一式三份填好前半部分后随答复印件寄给提案领衔委员;2.提案人填写此表后,三份均寄县政协提案委;3.有关“情况”请在相应格内打“√”。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面商表

面 商 人

被面商委员

面商时间

提案编号

注: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填写此表,报送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