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连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80岁以上老年人大病保险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法项目(金惠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了解决患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过重的问题而设立的。当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或接受门诊治疗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于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部分,金惠保能够提供进一步的报销。这种保险制度最终使得实际报销水平最高可以达到95%,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选缴大病政策的实施,其目的还是为了解决民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有效的缓解得大病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化解参保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患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支出风险。
大病保险市级统筹以来,截止2023年共选缴171.02万人次,赔付4.86个亿,赔付率达76.81%,极大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截止4月底,我县80到90岁老人的参保人数为9032人,90到100岁老人的参保人数为1703人,100岁以上的15人,共10750人。80岁、90岁、100岁以上的选缴率分别是88%,78% ,72%。自2018年起,金华市实施“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每份100元,最多选缴3份。经测算,每人补助一份大病的金额为107.5万元,补助两份大病的金额为215万元,补助三份大病的金额为322.5万元。关于您建议的保障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大病政策,目前金华各县市均未有相关政策,我们下步将积极数据分析测算提出方案。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建议意见。
武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抄送:县府办、人大代表工委、俞源乡(镇)人大主席团
武义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批办情况反馈表
建议(意见)编号 | 领衔代表 | 分管领导 | 承办科室 |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 批办时间 |
注:此表一式四份,承办单位除自存一份外,请于6月5 日前报送县府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领衔代表各一份。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反馈表
领衔代表 |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 邮编 | |||||||||
电话 | |||||||||||
建议编号 | 主办单位 | ||||||||||
建议标题 | |||||||||||
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 内容 | 参考分值 | 分数 | ||||||||
办理态度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15分) | 好(20分) | |||||||
面商沟通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15分) | 好(20分) | |||||||
答复质量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20分) | 好(30分) | |||||||
落实情况 | 差(5分) | 一般(10分) | 较好(20分) | 好(30分) | |||||||
合计 | |||||||||||
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注:1. 80(含)-100分为“满意”档次;60(含)-79分为“基本满意”档次;59分以下为“不满意”档次。2. 请领衔代表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后,将此反馈表填写并寄至:武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邮编:321200),或由代表工委代为提交,或传真至87672051。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面商表
面 商 人 | 被面商代表 | 面商时间 | 建议意见 编 号 |
注: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意见)全部答复后填写此表,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