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399/2024-273180 | 发布机构: | 履坦镇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14:28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能得到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置,尽可能减轻对人和财产经济损失。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 主席令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浙安委〔2009〕12号)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安监局)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 号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火灾等事故的响应。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单位应急预案由综合预案与专项预案合并编制,上接武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应急救援过程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的行动原则,采取科学的处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我辖区内在生产过程有可能会发生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容器爆炸、物体打击、中毒、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事故,主要危险源及危险危害程度见下表:
表1 主要危险源及危险危害程度一览表
危险性类别 | 引起危险、危害的物质或因素 | 危险源 | 危险、危害程度 |
机械伤害 | 机械设备 | 生产企业 | 人员伤亡 |
火灾 | 油漆、电气火灾。 气瓶泄漏 | 生产企业 | 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
容器爆炸 | 各类气瓶 | 生产企业 | 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
触电 | 电气及线路、违章电气作业 | 生产企业 | 人员触电伤亡 |
车辆伤害 | 厂内外的车辆 | 生产企业 | 人员受伤 |
物体打击 | 物体、物件 | 生产企业 | 人员伤亡 |
高处坠落 | 高处作业坠落 | 生产企业 | 人员伤亡 |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架构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
总指挥:陈常红 、徐一威
成 员:陈红福、姜峰亮、汤军伟、曾萱罄、金 阳、罗 键、徐 鹏、方东东、颜骁杭、蓝增健、徐 暄、吴 辉。
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总指挥指定人员临时负责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 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
2) 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 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3.3应急救援队伍构成及职责
根据辖区现状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将应急救援队伍分工如下:
协调处置组:及时和县应急、消防部门联系、并和现场各组密切配合做好救援
组长:汤军伟、高凌星
组员:工办网格员、农村片各片长
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及时报送,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如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的,须在抵达现场10分钟内报送大致情况至党政办,30分钟内报送主要情况至党政办,抵达现场书面报告来不及的,可以10分钟内口头报告。
组长:每日值班组长
成员:每日值班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灭火、工程抢险等工作。
组长:周平波
成员:镇专职消防队成员
交通疏导组:负责事故现场周围道路管制工作、消防车辆引路工作。
组长:汤军伟
成员:徐 瑾
警戒通讯组:负责事故报警、报告、对外联络、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疏散。
组长:姜峰亮、徐 鹏、李 斌
成员:全镇工作人员、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相关村应急分队人员。
医疗救援组:负责现场人员救助,及时联系县卫生部门,确保及时增援。
组长:吴 辉
组员:镇卫生院
应急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护、伤员运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生活安排。
组长:吕 罡、陈韵帆
成员: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舆情管控组:负责事故舆情管控,防止影响扩大,及时与宣传部门联系,清除网络舆情不良影响。
组长:徐 鹏
组员:陈依祎、全镇干部
善后处置组:负责及时和企业主协商,处置人员、财产损失的赔偿。
组长:姜峰亮、蓝增健
组员:企业、村居各片片长及副片长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
2) 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3)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配齐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用品,并加强维护保养工作。
5) 建立危险源台账、档案。
6) 电梯、空气储罐等特种设备按规定定期检测。
7) 对危险源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查“三违”,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8) 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4.2 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灾难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马上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扩大;当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县级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取得社会各方支援。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辖区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7690003),一旦事故发生,辖区值班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总指挥,并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总指挥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危险等级立即成立相应救援队伍,展开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同时向消防119、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消防119、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当发生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涉险 10 人以上,或者 3 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以书面材料向县应急局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事故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部门控制事态的能力,可分为Ⅰ级(县级)应急响应程序、Ⅱ级(乡镇级)应急响应程序和Ⅲ级(企业级)应急响应程序。
5.1.1 Ⅲ级(企业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的条件
事故危害程度较小,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不影响其它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利用本企业的人员及物资,需启现场所处置方案处理的事故。
5.1.2 Ⅱ级(乡镇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的条件
事故危害大,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影响周边企业正常生产,需调用乡镇消防救援力量,才能将事故处理。如小范围内的局部火灾事故、局部设备事故。
5.1.3 Ⅰ级(县级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的条件
事故危害较大,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需调用县消防救援大队。
5.2 响应程序
5.2.1 指挥与控制
Ⅲ级(企业级)应急响应由企业生管部为事故现场救援指挥,负责人员和物资的调配,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情况;
Ⅱ级(乡镇级)应急响应由乡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事故现场救援指挥,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调配,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汇报事故,请求外部支援。
Ⅰ级(县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政府部门相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事故现场救援指挥,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调配,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救援方案。
5.2.2 资源调度程序
事故发生后,各级响应级别的现场指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救援资源进行调配。需要调动其它车间资源时,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支援事故救援。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特事特办”、“手续从简”的办法,快速办理各种资源的调配手续。
5.2.3 医疗救护程序
事故中,发现有人员受伤,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采取简单的救助措施。伤势较轻的,利用运输工具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如伤势较为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支援,并将情况汇报给人员抢救小组和应急指挥部。
5.2.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1) 所有参与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进行作业。
2) 一般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等。
3) 防护用具数量不够时,由应急指挥部紧急从仓库中调拨,涉及部门及人员应本着“安全大于一切”的原则,从快从简办理手续,及时将防护用具分发到救援人员的手中,以免耽误救援工作的开展。
5.2.5 应急避险程序
发生事故后,为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由警戒组根据事故的大小划定警戒区,设立红白色相间警戒色带标识,在其位置设置一个警戒人员。警戒人员负责对警戒区内的人员进行疏导,带领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
所有人员到达指定安全地点后,由车间主任或指定专人对人员进行清点,并将清点情况报告给指挥部,确保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点。如发现有人失踪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指挥部,说明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地点及当时正在从事的工作等详细情形。
5.2.6 扩大应急程序
事故发展较快,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控制,立即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程序,以便得到更好的援助,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可能危及周边外部单位时,现场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上报到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应急部门,请求外部支援,同时向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5.3 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以控制,消除环境污染和危害,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批准,并已经进行取证工作后,现场应急结束。由指挥部通知警戒人员撤离,在涉及到周边企业的疏散时,由警戒通讯组人员通知周边单位负责人解除警报。指挥部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5.3.1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救援经过。
2) 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3) 事故直接损失及人员受伤情况。
5.3.2 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1) 事故报告,说明时间、地点、经过、损失及人员受伤情况。
2) 与事故有关的物证及证人证言。
5.3.3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对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情况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 信息发布
各救援小组及时将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告汇报至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公布事故时,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
7 后期处置
7.1污染物处理和事故现场环境检测
本着科学处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的原则对因发生事故而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对于有毒有害的污染物,禁止直接排入下水道中,采用合适器具将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进行处理。
根据事故受污染的具体情况,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和物理消毒法处理,或对污染区暂时封闭等,待环境检测合格后再行启用。对环境、水土造成的污染由采购员会同环保部门、防疫部门实施检测。
7.2人员救治
受伤、中毒人员经现场必要的处理后,由保障组人员送就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7.3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应急结束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善后事宜,包括事故现场清理、人员重新调配、设备调试等工作。出现人员伤亡的,所属部门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护理工作,负责联系治疗资金的来源。
7.4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的责任,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在事故有效的控制同时,应当尽量保护好事故现场。由警戒通讯组对事故现场10m范围内用警戒带进行隔离,并安排人员24小时进行值班,至事故调查取证完毕。
7.5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危险性,事故调查进入结尾时应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结束;事故应急救援终止命令由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发布。
7.5生产的恢复
根据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由企业落实措施恢复生产。
7.6善后赔偿
财产损失由财务部进行统计,事故发生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发生人员伤亡的,对受伤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商谈救治期间的费用问题。办公室准备工伤认定材料,按照工伤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7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事故具体原因,拿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方案,评议在抢险过程中的成绩与不足,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门卫24小时值班。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各应急救援队伍成员,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保证通讯联系畅通。并建立公司应急救援人员联系通讯卡。
8.2 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事故类别成立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要岗位人员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确保应急队伍的落实。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 配置必要的救援抢险设备、设施,如抢险工具、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防毒面具、安全帽等,具体详见附件。
2) 配备必要的急救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等。
8.4 经费保障
财务人员应从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应急专项经费,实行专项使用。
8.5 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落实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应保障及时的交通运输、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措施、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9.3 演练组织
每年组织一次相应事故的应急演练,如针对火灾、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的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
9.3.1 演练评估与总结
演练效果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进行评估和总结,评议在演练过程中的成绩与不足,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10 奖惩
对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根据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1.1.1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1.3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1.1.4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报武义县政府及县应急局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根据国家法规、标准、文件及演练结果,定期进行评审,保持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厂区及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11.4 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