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结构性调整和产业升级,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三、关键词解释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际先进,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产品)。
2.丙类及以上消防验收备案是指丙类厂房在投入使用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以及安全文明制度等内容,并将其纳入消防系统内备案。
3.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的软件产品。
四、政策主要内容
本意见主要包括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服务体系建设等五个模块政策。
(一)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
1.设立增长奖,对工业企业增加值较上一年度增长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首次获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月度小微企业之星给予5万元的奖励、年度小微企业之星给予2万元的奖励。
(二)扩大有效投资
4.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按设备投资额最高25%给予资助。
5.鼓励企业厂房改(扩)建。对厂房改(扩)建后取得丙类及以上消防验收备案,予以奖励50元/平方米。
(三)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6.大力发展软件信息服务业。对升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的。对获得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服务商首次上架省级产业大脑能力中心的组件的最高奖励10万元。
7.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首次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对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参与细分行业中小企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两化”融合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8.对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大数据应用(产业发展)示范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5G全连接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试点示范)的最高奖励50万元。对获得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数字工厂标杆样本)荣誉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达到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贯标等级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参与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省级试点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奖励15万元。
9.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数字化改造水平评估、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培训和培育激励服务商工作。
(四)加快企业技术创新
10.鼓励创新平台建设。对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重点产业技术联盟(集群)的,给予联盟(集群)的主要依托单位奖励20万元。
11.支持产品技术创新。对认定为优秀工业新产品的最高奖励25万元。对当年通过省级鉴定的工业新产品每个奖励5万元。对当年通过“浙江制造”精品认定的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支持对象的企业,给予上级财政补贴50%的配套补贴。对通过验收的技术创新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
12.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对获得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当年荣获工业设计大赛奖项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13.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对首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首次评为省级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示范企业的奖励8万元。对评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美丽工厂”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评为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列入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列入省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并通过验收的奖励8万元。对评为“节水型企业”的企业最高奖励15万元。
(五)推动服务体系建设
14.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每年安排25万元资金,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机构组织企业急需工种、特殊工种、企业经营者培训的,以及在为企业提供产业导向信息、创业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业设计、精益化生产、数字化管理、企业码推广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予以补助。
15.工业行业协会补助。最高给予10万元的补助。
16.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基地。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武义县经济商务局
解读人:邓武阳
联系电话:0579—8907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