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2-27 09:2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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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展开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伤保险单病种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社[2013]50号)、《关于公布武义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通知》(武人社[2019]69号)和《关于修订<武义县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和异地转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2020]24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王丽;

联系电话:0579-8908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