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571L/2024-251198 发布机构: 桃溪镇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06 16:27

武义县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06 16:2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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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桃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桃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辖区内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作,切实履行人大职能、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4.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招商服务和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农村工作,指导村经济建设;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

6.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民族宗教、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文旅、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统计、残联、红十字会、广播电视、气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7.深化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创新乡村治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村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管理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管理、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桃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挂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牌子),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牌子),农业农村办公室(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站牌子),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合信息指挥室、司法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村镇建设办公室牌子、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合署办公)。

二、2024年桃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798.39万元。

(二)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798.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92.98万元,下降45.4%,主要是决算收入数据包含部门调剂金额,部门预算收入仅安排本部门项目支出。

其中:上年结转263.7万元,占1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4.69万元,占85.3%。

(三)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798.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49.81万元,下降44.6%,主要是决算支出数据包含部门调剂金额,部门预算支出仅安排本部门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3.97万元、农林水支出29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14.44万元,占50.9%;日常公用支出98.73万元,占5.5%;项目支出785.22万元,占43.7%。

(四)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8.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703.69万元、政府性基金9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3.97万元、农林水支出29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2万元。

(五)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3.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8.45万元,下降35.5%,主要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执行数包含部门调剂金额,2024年预算不包含此类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56万元,占42.8%;公共安全(类)支出28.84万元,占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88万元,占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万元,占6.3%;城乡社区(类)支出419.27万元,占24.6%;农林水(类)支出296.32万元,占17.4%;住房保障(类)支出71.02万元,占4.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4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行政支出,包括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79.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行政支出,包括单位的公用经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8.84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及日常公共开支。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5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文化类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社保事务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4.19万元,主要用于桃溪镇全科网格员经费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桃溪镇小城镇建设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95.08万元,主要用于桃溪镇美丽城镇建设支出、延福寺周边彩化及土地补偿、矿业修复保护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85.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10.57万元,主要用于村主职干部报酬及意外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9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90.79万元,下降80.5%,主要是2023年执行数中包含锦平村光伏项目开发返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1.56万元及土地开发支出81.61万元、桃溪镇美丽城镇体育馆、陶建勋纪念馆、污水零直排建设支出共计275.49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桃溪镇美丽城镇建设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不再从基金预算中重新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4.7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6.9万元,主要用于桃溪镇美丽城镇项目建设。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87.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解员派遣等其他劳务派遣费用及镇干部乡镇量化倾斜。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其他部门单位来客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9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桃溪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6万元,下降3.5%,主要是工会经费不再从公用经费中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桃溪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桃溪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桃溪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85.2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的行政支出,包括单位的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保障政府行政运行开支等。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及日常公共开支。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文化类业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社保事务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桃溪镇全科网格员经费等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桃溪镇小城镇建设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桃溪镇美丽城镇建设支出、延福寺周边彩化及土地补偿、矿业修复保护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桃溪镇美丽城镇项目建设。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司法调解员派遣等其他劳务派遣费用及镇干部乡镇量化倾斜。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主职干部报酬及意外保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支出。

武义县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文档.docx武义县桃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