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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关于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厂房租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9 16:16 来源: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关于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厂房租赁的公告

网络拍卖公告

WYPM-G-24104

本公司将于202452110时至2024522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挂市网上进行公开网络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1、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10#第三层整层及5#第一层整层租赁,起价人民币:66万/年,保证金10万元,租赁期限3

2、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11#整幢租赁,起价人民币:209.5万/年,保证金50万元,租赁期限3

3、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7#第四层至第五层整层及7#西侧第二至第三层租赁,起价人民币:51.6万/年,保证金10万元,租赁期限3

4、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8#第一层至第二层整层租赁,起价人民币:36.3万/年,保证金10万元,租赁期限3

5、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6#整幢租赁,起价人民币:52.6万/年,保证金10万元,租赁期限3

6、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10#第一层至第二层整层租赁,起价人民币:98万/年,保证金20万元,租赁期限3

7、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10#第四层至第五层整层租赁,起价人民币:68.9万/年,保证金10万元,租赁期限3

8、武义县光电产业园小微园内2#西侧第一层至第五层租赁,起价人民币:48.2万/年,保证金10万元,租赁期限3

详情见标的情况说明。

二、竞人条件:报名人须经园区管理机构备案后,凭回执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如参与的竞人未开设挂市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开始前(202452016时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成功后,竞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实的,竞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人自行承担。

三、展示及咨询报名: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请有意向者联系本公司安排现场看标,看标时间515516日;报名截止时间:202452016时止。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义农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

四、交易方式及竞拍规则:增价竞方式,本次交易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交易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报名人,如有保留价报价须达到保留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报名人的,允许多次报价,标的经营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

五、竞人需要对标的进行现状勘察(未完善设施状况、使用面积等)、对其他现有凭证进行审查进行详细评估。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交易标的实物及权力瑕疵保证。

六、交易活动结束后未能成交者保证金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至预留账户,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成交款3%的佣金在202452416时前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义农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保证金冲抵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支付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易成交的,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凭成交确认书自行至委托人处签署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经营权(租赁权)后,后续完善使用设施、装修、维修工程的费用、后续经营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费、水费、电费等各种税费)等所有支出以及合同义务,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人在交易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交易规定。

九、标的物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  0579-87623591    15088231751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义县俞源街与城脚路交叉口图书大厦4楼( 新华书店楼上 )

 

                       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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