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6780/2024-261613 | 发布机构: | 坦洪乡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20 12:42 |
一、行政执法主体:武义县坦洪乡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范围:坦洪乡
监督举报地址:武义县坦洪乡上坦村西溪路45号 邮编:321200
举报投诉电话:0579-87859128
二、执法人员名单
执法人员名单.xls(见附件)
三、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武义县坦洪乡人民政府处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1、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义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2、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武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执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