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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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业工会、工委,开发区总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浙江省工会经费计拨上解审查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继续开展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的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为2023年度,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审查重点是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其中2023年获得工会各级荣誉的单位必查。 二、审查内容:核实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审查应计拨工会经费与实际计拨工会经费,应上缴工会经费数与实际上缴工会经费数; 三、审查方法:各产业工会、工委,开发区总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于8月30日前完成工会经费计拨自查工作。在基层工会经费计拨自查的基础上,县总工会经审会将开展对基层工会的计拨抽查工作。通过自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审查单位行政是否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扣除根据规定可减免额后)向工会计拨经费,基层工会收到的经费是否按规定比例上缴,工会经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请各产业工会、工委,开发区总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认真组织,督促自查,认真填写附件1,并于8月30日前报县总工会陶梦曦,联系电话87647867。 武义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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