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MB1675026L/2025-277057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23 17:12 |
为规范土地使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局组织编制了《武义县茭道镇镇区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项目。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 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4月23日-5月2日,共10天。
公告地点:武义县政府网站(www.zjwy.gov.cn),地块现场。
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我局将充分予以考虑。
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武义县温泉北路2号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321200 )。
(2)电话方式: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9-87663613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3日
为有效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开展、完善生活圈配套设施、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需要对《武义县茭道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地块调整。
规划地块为《武义县茭道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A-46、A-47、C-75、C-83、C-92、C-93地块,其中A-46、A-47地块位于中心镇区杨家村;C-92、C-93地块位于内白工业园区东南侧;C-75、C-83地块位于胡宅垄工业园区东南侧。
用地范围图
用地范围图
1、A-46、A-47地块用地边界、面积调整
考虑地块旧城改造实际建设用地需求及现状实际情况,现控规A-46地块(070102)调整为A-46-1(070102)、A-46-2(070102)两个地块,原控规面积0.9513公顷调整后用地面积分别为0.5682公顷、0.4223公顷;用地面积增加392平方米;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1.85,绿地率由≥30%调整为≥25%。
A-47地块(070102)用地面积为0.4050公顷调整为用地面0.4036公顷,用地面积减少14平方米。地块指标不变。
A-46、A-47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
A-46、A-47地块图则
2、C-75地块用地性质、指标调整
满足地块实际建设需求,由原控规用地性质商业用地(0901)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901/070102)。
地块容积率由≤3.12调整为≤3.5,建筑密度由≤57.8%调整为≤60%,绿地率≥25%。
C-75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
C-75地块图则
3、C-83地块用地性质、指标调整
落实武义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的要求,优化区域卫生设施布点,改善基层群众就医条件。由原控规地块用地性质广场用地兼容社会停车用地(1403/120803)调整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配建卫生院、社会停车场及公共厕所。
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20%。
C-83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
C-83地块图则
4、C-92、C-93地块用地边界、面积调整
优化工业用地地块出入口,在地块北侧增加支路。由原控规C-92地块(1401)调整为C-92-1 (1401)、 C-92-2 (1401)两个地块,用地面积0.4570公顷调整后分别为0.2911公顷、 0.1495公顷;
C-93地块(100102)调整为C-93-1 (100102)、 C-93-2 (1207)两个地块,用地面积由9.1742公顷调整分别为9.1621公顷、 0.0285公顷。
C-92、C-93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
C-92、C-93地块图则
(1)A-46、A-47地块:落实旧城改造工作计划要求,满足民生建房需求
结合旧城改造工作计划及方案,需对地块进行局部调整以满足建房用地实际需求。
(2)C-92、C-93地块:优化工业地块道路交通条件,提高基地出行便利及安全性
拟调整工业地块面积约9.16公顷(137.4亩),现控规中地块出入口主要由地块西侧的支路(道路宽度8-9米)解决,依据省标机动车配建指标,该地块需配建机动车不少于约400辆,届时小型机动车与货车均需通过西侧出入口进入地块,高峰时段易造成拥堵且由于货车视线较差,易发生事故。
(3)C-83地块: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圈配套设施需求
镇区组团南侧生活圈质量差,亟须改善其配套服务条件,改善基层群众的就医条件,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4)C-75地块: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园区高质量多元化发展,满足园区的职住及商业设施配套需求,为园区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因此对项目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做出优化调整。
综合以上现状分析和相关规划论证, A-46、A-47、C-75、C-83、C-92、C-93地块项目用地的调整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满足规范要求;结合地块开发建设计划、公服建设计划及未来城市发展分析,本报告认为方案调整是必要的及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