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舜驱动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新能源汽车同步油冷电机生产线及厂房建设
建设单位:舜驱动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功能区玉兰路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购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功能区玉兰路北侧的20002平方米工业用地,并拟投资62300万元,新建厂房面积28292.48平方米,新购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同步油冷电机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0万新能源汽车同步油冷电机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序号 |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1 | 双厅前村 | 下厅前村 | 东南 | 1900 |
仙洞村 | 东南 | 2800 | ||
双溪村 | 东南 | 1800 | ||
2 | 白阳山村 | 界首村 | 东南 | 2000 |
白阳村 | 东南 | 2200 | ||
石桥头村 | 东南 | 3000 | ||
3 | 东方五金城 | 东南 | 1600 | |
4 | 百花山村 | 石甲洞村 | 南 | 1600 |
叶棋村 | 东南 | 460 | ||
金畈村 | 东南 | 660 | ||
龙源村 | 西南 | 1100 | ||
湾内村 | 西南 | 950 | ||
5 | 白阳小学 | 西南 | 1400 | |
6 | 履一村 | 建畈村 | 西南 | 1900 |
7 | 履坦小学 | 西南 | 2700 | |
8 | 履坦镇区 | 西南 | 3000 | |
9 | 新石湖村 | 大通寺村 | 西北 | 1900 |
胡塘沿村 | 西北 | 1800 | ||
新金塘村 | 西南 | 2400 | ||
石井口村 | 西北 | 1400 | ||
上余村 | 西北 | 1100 | ||
10 | 朱村村 | 朱村村 | 西北 | 760 |
11 | 中银小学 | 西北 | 800 | |
12 | 王村村 | 王村村 | 西北 | 2900 |
青松村 | 西北 | 2800 | ||
13 | 王大路村 | 王大路村 | 东北 | 1400 |
朝阳村 | 东北 | 1300 | ||
吴村村 | 东北 | 1400 | ||
叶村村 | 东北 | 2500 | ||
14 | 茭塘畈村 | 茭塘村 | 东北 | 1800 |
胡长畈村 | 东北 | 3000 | ||
15 | 汤村 | 汤村 | 东北 | 3300 |
青龙头村 | 东北 | 2800 | ||
16 | 张村 | 张村 | 东北 | 2800 |
17 | 桩塘村 | 桩塘村 | 东北 | 34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影响。本项目所有污水均纳管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声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厂房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以上措施后,能够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厂区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可有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拟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纳入武义江。
(2)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覆粉尘经1套滤筒式粉尘二级回收系统除尘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覆固化废气经设置在固化炉出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滴漆、凝胶、固化废气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轻噪声影响。
(4)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及土壤。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系统。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用地规划等。项目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建成后周围环境可以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所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反馈途径
1、对象和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期限
2025年05月15日-2025年5月29日。
3、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张贴公示等形式。
在此期间,公众(个人或团体)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舜驱动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900538321
2、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金华筱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陈工 联系人电话:13806775733
3、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4、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公告时间:自公示日起十一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布意见的同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答复反馈。
八、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正式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询。
附件1: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
公告发布单位:舜驱动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