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723000000/2015-219489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
| 文 号: | 武政办〔2015〕98号 | 成文日期: | 1440950400000 |
| 统一编号: | GWYD001-2015-0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 109号)文件精神,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现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切实推动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加快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让市民就近能方便地健身、 娱乐,实现学校与社会“共赢”,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放学校和范围
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应遵循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坚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逐步开放。 首批体育设施
对外开放的学校(简称“开放学校”,下同)为继续教育中心、武义职校、实验中学、武阳中学、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熟溪小学、 武川小学等8所城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范围为各学校田径场、 篮球场等室内外体育场地。从2016年起具备开放条件的其它公办 中小学校逐步开放体育设施。
三 、开放时间
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和正常教学期间的晚间。各学校具体开放时间可参照以 下安排,也可根据各校实际自行调整:
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6:30~20:30 正常教学期间开放时间:夏季18:30~21:00冬季18:00~20:30
四、开放对象及出入制度
( 一 )开放对象:有锻炼需求的青少年学生、周边社区居民均可入校锻炼。单位、社会团体举行大型活动或比赛的,经学校同意后可在约定时间进行。
(二)出入制度: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实行出入证制度,进入学校锻炼者需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学生胸牌)、驾驶证等能够证 明身份的证件,由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开放时间结束后, 锻炼者必须及时主动退场。
五、开放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有序。 各开放学校要根据国 家、省、市及我县有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结合体育设施 开放工作要求,制订《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管理办法》,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学校体育场地开放须知》,在开放须知中对开放对 象、开放时间、开放设施和开放要求予以说明。同时,要完善学校安全保卫相关制度,预防并妥善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以确保学校开放安全有序。
(二)加大设施改造,满足市民需求。 县财政要投入资金对开放学校配备的体育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以满足市民锻炼需求。 各开放学校要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及时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并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三)实施财政补助,做到专款专用。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开 放实行财政补助,给予每所开放学校每年8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日常管理的费用支出。体育场地设施损坏的由学校上报并先行 垫资维修,经财政核实后全额下拨。县教育局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于每年12月下旬依照工作要求进行考评(考评办法由教育局另订),根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
六、开放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是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多元化群 众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缓解群众健身和体育场地设施不 足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健全组织,加强管理。为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 要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 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 教育、公安、财政等单位和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 主 任,具体负责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推进、指导协调和考核 评估等工作。各开放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结合社区共建、 警校共建的实际,建立管理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开放活动中 的有关问题。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是一项综合 性工作,县财政局要落实开放经费,县教育局要牵头做好开放的推进、协调和指导工作,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和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开放管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减轻学 校管理和安全压力,积极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
抄: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