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肺结核防治规划和无结核社区建设相关要求,推进健康浙江建设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肺结核病患者免费筛查和抗结核治疗政策,制定《武义县肺结核病患者免费筛查和抗结核治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
《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浙江省结核病防治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浙江省疾控局综合处关于开展无结核综合防治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
三、政策内容的解读
(一)适用对象与机构责任。明确肺结核患者的免费筛查和治疗对象,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制度以及合规性审查、流程与否决事项。
(二)补助执行方式。本政策明确了患者的抗结核治疗及相关并发症诊治原则上应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补助的覆盖范围有明确界定,并规定了不予补助的人员判定标准。通过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金额实行补助。
(三)工作要求与协作机制。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建立县级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县第一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按季度组织开展补助申请与执行的审核工作。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遵循《武义县普通初治和复治肺结核患者住院诊断及治疗临床路径》开展诊疗。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补助政策。
四、政策解读部门
解读部门: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顾雪宁
联系电话:0579-87647773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