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农村留守儿童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最需要关爱帮扶的一个群体。构建符合武义实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救助保护、基层儿童福利服务等三大体系,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是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筑牢关爱保护和福利保障安全网的具体行动。2016年以来,省府办、市府办先后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2016年5月25日,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2016年12月30日,市政府印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6〕113号),上述文件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目标、关爱服务体系、救助保护体系、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做法,并要求各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意见。我县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427人,其中大部分留守儿童分布在我县南部山区,留守儿童的权益急需得到保障。《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益。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2、《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6〕11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构建符合杭州实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救助保护、基层儿童福利服务等三大体系,尽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更加明确,关爱保护政策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动态管理更加到位,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明确家庭主体责任,保障监护到位;强化政府主导,加大保障力度;统筹部门资源,拓展保护网络;发挥群团优势,提升关爱品质;引进社会力量,助力服务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体系。搭建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完善发现应急机制,防范和减少权益损害;强化监护干预措施,健全帮扶评估机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逐步减少留守现象。三是完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推进儿童福利督导工作站(点)建设;加强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督查问责。三是加强资源整合。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机关武义县民政局
解读人:厉小玲,武义县民政局,电话:87671936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