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流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9-11-01 17:1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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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广大公众了解掌握武义县《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流程的通知》(武卫健〔2019〕38号)政策内容,理解、配合、支持政策执行,县卫生健康局对相关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防性体检费用),取消、停征或减免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流程的通知》(武卫健〔2019〕38号)。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3月18曰-28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流程的通知》(武卫健〔2019〕38号)对从业人员免费体检对象、定点体检机构、办理流程等做了明确。一是明确免费体检对象为本县域食品、化妆品、药品、公共场所及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二是明确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东干中心卫生院、王宅中心卫生院5家单位为武义县域内定点体检机构。三是办理流程,食品、化妆品、药品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部门核实身份后发放体检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局定点体检机构发放体检卡。从业人员凭体检卡到武义县域内定点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点体检机构制做发放健康证。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9日

  联系方式:0579-8766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