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735279524N/2022-235355 发布机构: 壶山街道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1-29 14:25

壶山街道全科网格建设考核办法

来源: 壶山街道     发布时间: 2019-11-29 14:2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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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加强全科网格建设,发挥网格员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四个平台”高效运转,特制定全科网格建设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基层服务这条主线,坚持党建引领、资源整合、全科建设、科技支撑、规范运行、强化保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着力提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四个平台”作用,为“平安武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专职网格员(民情民访代办员)

  三、评分形式

  1.网格员(代办员)每月评分一次,根据考核分数,对每个月考核部分进行计算,扣完为止。

  2.当月各项任务完成好,事件处理得当,干部群众反映良好的,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可作为年终评选“优秀”的依据。

  3.督促、退出机制。对每月评分末尾的网格员,安排其到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学习半天,次月还是末尾的,扣除当月一半考核,第三个月还是末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经折算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平安综治专项考核成绩。

  2.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由街道综治办负责解释。

  附件:1.壶山街道专职网格员考核指导意见

  2.壶山街道网格员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指导意见

  中共武义县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抄送:武义县委政法委

  附件1:

  壶山街道专职网格员考核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职网格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基层工作队伍,根据《武

  义县全科网格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我街道结合实际,制订专职网格员考评细则。

  一、考核目标

  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基本工资为保障,考核激励为抓手的专职网格员规范化考评机制,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积

  极性、创造性。

  二、考核对象

  村(社区)专职网格员(含民情民访代办员)。

  三、评分细则(如表)

  

评分

项目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分值

考核

项目

1.每天进行巡查,巡查时长4小时,巡查里程3公里。

2.每月完成信息30条,包括有效信息15条,按时完成上报、流转、办结

3.完成重点场所及重点人员巡查。

4.民情民访代办事项每个月需至少完成一件有效事件

5.按期完成网格内8890件。

6.每月完成各类矛盾纠纷大排查一次,并在每月25日上交排查表。

7.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

8.积极配合完成街道布置的相关任务。

1.未完成巡查任务的,未达标一次,扣10分。

2.未完成信息报送的,扣5分;未完成有效采集信息的,每条1分;未完成信息上报、流转的,每条2分;超期办结信息的,每条2分。

3.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巡查未完成的,每处扣5分。

4.民情民访代办事项,未完成10分。

5.未按时完成8890件的每条扣2分;超期未完成办理的每条5分。

6.未完成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未按时上交各类排查表的每月每类扣5分。

7.未按时参会、培训的每人每次扣10分。

8.根据情况予以扣分。

 

评分

项目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分值

1.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不稳定信息等。

2.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根据情况予以加分

 

应知

熟知本网格的户数,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国外人口;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点上访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员、重点青少年、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危险品从业人员、其他人员的底数及住处,需要监管的要知道联系方式。本网格周边发生的有互相影响的重大事件等;要掌握社会治安防控重点部位、危化品存放地、消防重地等地。

抽查中答不出或者答错,街道抽查答不出扣1分,县里抽查答不出扣2分,市级抽查答不出扣4分,省级抽查答不出扣8分。

 

应会

1.对网格进行日常巡查、走访,掌握各类信息及动态情况,能处置的及时处置,针对网格内排查出的刑事治安案件等问题,及时报村社和网格长,并通过平安通APP及时上报。

2.针对网格内排查、交办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回访核查,通过“平安通”等移动终端上报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报村社和网格长。

3.协助处理调解网格内矛盾纠纷及其他事物。

4.向上级提出加强适合本网格社会治安及有关工作建议。

5.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协助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稳定及区域卫生、就业、低保、维稳、计生、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任务

6.做好社会治安及相关工作服务,以服务督查管理,努力赢得群众的支持。

以上3项并结合村(社)主职干部测评酌情加分。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时间

  从执行之日起,满一个月后要完成一次考核。以后,街道可每季度开展考核。

  (二)考核公示

  专职网格员考核结果应在所在村(社区)或网格层级公示。

  (三)结果应用

  专职网格员工资报酬按3:2比例区分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得分80分为合格分。

  1.网格人口数1000以上网格,按800*得分%予以发放(三类网格3个)。网格内人口数少于500以下的,按500*得分%执行(一类网格15个)。网格人口数500以上1000以下按800*得分%发放(二类网格12个)。

  2.社区专职网格员按500*得分%发放(社区网格32个)

  3.对每月评分末尾的网格员,安排其到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学习半天,次月还是末尾的,扣除当月一半考核,第三个月还是末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附件2:

  壶山街道网格员信息采集上报

  “以奖代补”指导意见

  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加强对基层网格信息的采集,促进“四个平台”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武义县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试行)(武综委办〔2015〕6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奖励适用对象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基层网格中的专职网格员(民情民访代办员)。

  二、信息采集范围

  根据信息采集清单采集相关信息。

  三、信息采集方式

  以手机APP移动终端采集报送为主,电脑网页终端、微信、电话报送为辅。

  四、信息流转处理

  由村、街道两级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对信息进行流转处理。

  五、信息奖励标准

  根据录入系统的各类有效信息,按其重要程度和作用大小,对采集报送的网格员进行奖励。

  1.二级以下信息,能够自行解决或在网格内解决的事件信息,经确认有效的,根据信息性质和作用,每条奖励1-10元。

  2.三级信息,网格内无法处置,上报至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派单处置完毕的事件信息,经确认有效的,根据信息性质和作用每条奖励10-20元。

  3.四级信息,对网格内的事件,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无法处置的,上报至县指挥中心处置完毕的事件信息,每条奖励20-50元。

  六、信息奖励方式

  1.街道每月对录入信息的有效性、数量等进行统计核对,按标准核定实际补助金额,列表登记账册。

  2.奖励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一事一奖”,即时奖励。

  3.同一信息有两个以上人员上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上报者,以信息系统上报时间为准,其他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同一信息,相关单位已给予奖励的,不做重复奖;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联名上报同一信息的,一条进行奖励。

  4.同一事件信息,发现、发生在不同时期,可重复采集报送,酌情给予奖励。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其他原因而再次上报的,不做重复奖励。

  七、奖励经费保障

  街道在县财政划拨的全科网格专项经费中进行统筹,并匹配一定资金作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

  八、相关工作要求

  1.街道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奖励细则,细化标准和要求,并加强对兼职网格员的培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2.要加强对兼职网格员信息录入情况的审核,对不符合信息采集录入要求的,及时予以删除,并做好相关说明。被删除的信息不计入奖励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予奖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属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应按规定履行好网格员职责,并纳入年度考核,但不享受“以奖代补”;其余网格员报送的信息,属“以奖代补”范围的予以奖补。

  4.结合专职网格员平时考评成绩,作为年终评选“优秀”的基本依据。

  5.普通群众信息报送奖励机制可参考此“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酌情予以奖励。

  6.街道“以奖代补”经费发放要按照采集人、信息编号及内容、信息等级奖励标准、领取人(含联系电话)等要素,制作信息采集“以奖代补”统计清单,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同级政府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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