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23002601221E/2021-241122 | 发文机关: |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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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武交〔2021〕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统一编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局相关科室、下属单位:
为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工作,扎实推进撤销背景核查不合格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武义县撤销背景核查不合格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开展相关工作。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武义县撤销背景核查不合格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武义县撤销背景核查不合格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背景核查与证件撤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平
副组长:章丽荣
成 员:汤朝晖、卢建洪、吕宏芳、傅顺康、王一武、董宝槐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卢建洪为专班负责人,组成人员:赖芳馨、叶丁赟、周峰、陈珊、汪洋、方天波。
二、职责分工
1.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局行政审批科负责数据筛查和核实登记,对市交通运输局推送的数据进行核实处理。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案件审核、撤销文书的制作、告知和送达工作。
3.局行政审批科负责证件撤销和归档,并做好对背景核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依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3号有关规定,结合交办运〔2018〕32号文件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参照市局《关于开展撤销背景审查不合格持证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背景核查工作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为做好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背景核查工作的管理,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关于印发《武义县撤销背景核查不合格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