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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武政办〔2021〕37号 有效性: 长期有效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21 08:4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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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切实强化土地供应与管理,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兼顾、突出重点、保障有力的原则,合理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保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科学规范有序实施,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及时有效供给,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实现县域用地整体布局的优化。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安排具体项目用地,用好新增用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空闲土地盘活与开发利用。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实现土地处置最大化。

3.合理控制供应总量。严格执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4.坚持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民生用地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应保尽保,努力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维护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控制限制类建设项目用地。

二、计划指标情况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总量应控制在404.9978公顷(6074.967亩)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7.4518公顷(其中农产融合试点用地10.435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78%;住宅用地155.255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含商住)为148.7564公顷,安置住宅用地6.498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33%;工矿仓储用地176.262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3.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150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94%;交通运输用地13.877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3%。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与空间布局。

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存量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确保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严格执行土地“净地”出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公开透明,提高计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年度供应计划应在规定时间前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增强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强化供应计划的严肃性。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适度体现计划的灵活性。

(二)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计划实施的联动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建设局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各镇街(联盟)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时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建立绿色通道,服务重大项目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工业发展重点项目以及重大项目用地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行政审批。对未列入计划的重大项目用地,及时增补年度计划。

(四)落实监管责任,注重计划实施的动态管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跟踪管理,及时分析总结,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或需要调整计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本计划在武义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附件:1.武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2.武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武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相关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