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1-22952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23 09:29 |
为进一步减少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更好地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早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政务公开专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408办公室,邮编:321200。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xltb@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李妙红,联系电话:0579-87720287;13735642867。
附件: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