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专项扶持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03-01 15:4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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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县文化艺术生产单位和文化艺术工作者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高地,创作生产更多与“重要窗口”相适应,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匹配,具有传播度、辨识度、认可度的文化艺术精品,打造武义文化金名片,更好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申报、考核、奖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专项扶持奖励办法》分三个章节共9条,第一章是扶持奖励重点(第1条);第二章是扶持奖励项目(第2条—第5条);第三章是附则(第6条—第9条)。本办法涉及到的扶持奖励项目分为四类:一是文化文艺创作扶持项目;二是文化文艺精品奖励项目;三是文化文艺人才奖励项目;四是其他奖励扶持项目。

(一)文化文艺创作扶持项目。

扶持对我县文化建设具有推动作用的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文学、广播剧、文艺评论等优秀作品。

一是重大主题文艺创作扶持。围绕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武义“文化金名片”打造,评审办提出主题性创作扶持项目建议,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可采用揭榜制征集最优团队创作扶持。

二是文化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该条款对文化文艺精品创作进行扶持。

三是“文化金名片”打造扶持。扶持对宣传推介武义、打造武义文化金名片有积极作用的精品书籍。

(二)文化文艺精品奖励项目。

一是重要文化文艺奖项的奖励。对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要文化文艺奖项的,在相应的标准内酌情予以奖励。

二是其他等级重要文化文艺奖项的奖励。获得《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中所列的权威奖项,但不是最高奖的,除《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中有明确奖励标准的,在以下标准范围内酌情予以奖励:国家级奖项二等奖 3 万元、三等奖 1 万元;省级奖项二等奖 0.5 万元、三等奖 0.3 万元;市级奖项二等奖 0.2 万元、三等奖 0.1 万元。

三是其他文化文艺奖项的奖励。对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或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对宣传武义形象有突出贡献的获奖作品,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报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四是工艺美术作品获奖。该条款是原2020年6月出台的《武义县进一步加快文化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中的条款。

(三)文化文艺人才奖励项目。

一是文化文艺人才获奖奖励。文化文艺人才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要文化文艺奖项的,在相应的标准内酌情予以奖励。

二是对新加入省级以上文联所属一级文艺家协会及作家协会的奖励。对新加入国家级、省级文联所属一级文艺家协会、作家协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对非遗传承人的奖励。原文化产业政策中平移的条款。

四是对文化文艺人才的培育扶持。对虽未列入《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范围内,但对我县文化文艺发展确实有突出贡献或重大影响的文化文艺人才,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报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四)其他扶持奖励项目(第5条)。

一是文化文艺人才设立工作室的奖励。原文化产业政策中平移并完善条款。

二是捐赠的奖励。原文化产业政策中平移并完善条款。新政策把捐赠引导到我县本级,并把向县文化馆、艺术馆等捐赠的也纳入奖励范围。

三是鼓励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原文化产业政策中平移的条款。

四是文化文艺精品创作播出奖励。原文化产业政策中平移并完善条款。

五是承办高规格会议赛事的奖励。新增条款,把对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省级部门支持举办的文化类研讨会、大奖赛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是鼓励文化文艺人才反哺家乡。新增条款,鼓励高层次人才发挥带动作用,对我县省级以上人才库的重点文化文艺人才、省级以上各类文艺家协会会员申报举办惠民公共文化服务、开设公益文化培训课程等,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报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给予一定的活动和培训经费。

三、执行时间

《办法》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四、解读责任

解读机关:中共武义县委宣传部

解读人:吴婧文

联系电话:8766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