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科创兴县”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23〕19号)
三、适用范围
武义县
四、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1.在我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为当年度统计部门科技统计年报入库企业。2.企业建立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或企业自主立项。3.经统计部门确认,当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含)以上(新纳统企业除外)。4.当年度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归集研发项目信息。5.经第三方审计确认,申请企业当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二)奖励标准。1.经审计,研发投入在 1500 万元(含)以上,1000 万元(含)—1500 万元,500 万元(含)—1000 万元,100 万元(含)—500 万元,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3%(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投入的 10%、6%、5%、4%给予奖励,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2%(含)—3%的减半执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2%以下的按 0.3 系数计算。2.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小巨人的,次年研发投入给予2倍奖励。3.每家企业最高奖励 200 万元(奖励金额中含由企业给予财务等人员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4.企业研发投入额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和相关部门审核数据按照就低原则确定。5.根据研发投入指数,在当年度获得研发投入奖励的企业中评定研发投入 10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万元(含)—500万元的研发投入进步奖分别不超过1 家、2家、10家,每家企业分别奖励 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三)申报程序:1. 县科技局发布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通知。2.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研发投入奖励申报材料。3. 县科技局会同统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 县科技局会同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对第三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研发投入奖励名单、企业研发投入进步奖名单、研发投入奖励资金方案。5. 经“一票否决”事项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批。
五、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实施日期:7月25日起开始施。
六、解读单位:武义县科技局
解释人:局长 汤琳球 (0579-8908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