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23002601168J/2023-258950 | 发文机关: | 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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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武科〔2023〕10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统一编号: | GWYD05-2023-0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现将《武义县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武义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5日
武义县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科创兴县”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23〕19号)文件规定,现对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企业研发投入指统计年度内企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
2.对当年度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企业,奖励实施分级管理和强度管理。
3.研发投入经费统计范围按照税前加计扣除相关规定。
二、申请奖励的企业条件
1.在我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为当年度统计部门科技统计年报入库企业。
2.企业建立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或企业自主立项。
3.经统计部门确认,当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含)以上(新纳统企业不做要求)。
4.经审计确认,申请企业当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三、奖励标准
1.经审计,研发投入在 1500 万元(含)以上,1000 万元(含)—1500 万元,500 万元(含)—1000 万元,100 万元(含)—500 万元,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3%(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投入的 10%、6%、5%、4%给予奖励,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2%(含)—3%的减半执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 2%以下的按 0.3 系数计算。
2.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小巨人的,次年研发投入给予2倍奖励。3.每家企业最高奖励 200 万元。
注:奖励金额中含由企业给予财务等人员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
4.企业研发投入额根据审计报告和相关部门审核数据按照就低原则确定。
四、设立研发投入进步奖
1.根据研发投入指数,在当年度获得研发投入奖励的企业中评定研发投入 10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万元(含)—500万元的研发投入进步奖分别不超过1 家、2家、10家,每家企业分别奖励 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注:研发投入指数=研发投入增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0000
研发投入增速:当年度审定确定的研发投入额/上年度审定确定的研发投入额-1
2.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或者研发投入指数低于60的企业不参与评定。
五、研发投入奖励兑现具体流程为:
1. 县科技局发布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通知;
2.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研发投入奖励申报材料;
3. 县科技局会同统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 县科技局会同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研发投入奖励名单、企业研发投入进步奖名单、研发投入奖励资金方案;
5. 经“一票否决”事项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批。
六、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下调一档。
七、本细则由武义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7月25日起开始施行。原《武义县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武科〔2021〕24号)文件同时废止。
文件下载:武科〔2023〕10号关于印发《武义县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