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政策解读(武义版)

来源: 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07-20 15:2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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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人才“下得去、留得住”,逐步补齐我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建设工作中的卫生人才队伍短板,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培养承办院校。定向培养各层次招生专业和委培院校,根据省卫健委每年计划安排确定。

(二)培养计划数。每年度基层人才培养计划本科层次、专科层次,合计基础数不多于(含)15 名,由卫健局根据省定向培养招生年度计划,具体落实核定各医疗单位需求。

(三)招生与招聘程序。

1.我县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对武义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

2.我县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按填报志愿、组织体检、公示、签订协议、投档录取、结果备案等程序依次开展。

(四)学费补助。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本科层次4.6万元/人,专科层次2.6万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解 读 人:何丹栋

联系方式:1508827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