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的通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我县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通过省、市交叉检查以及自查发现,我县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招投标代理业务专业性规范性有待提升、招投标资料收集与存档不规范等问题,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经营管理,引导代理机构专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三、适用对象
《细则》明确:在武义县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按照本细则实施考核管理。
四、主要内容
1.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招投标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管理,组建年度考评小组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2.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招投标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标人共同组成项目考核责任单位,根据考核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相关招标代理机构有各种不良行为及相关考核扣分情形的,及时确定扣分额度,出具招标代理机构考核意见书,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负责梳理汇总各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扣分加分情况,提交年度考评小组审核。
4.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内容包括各招标代理机构的经营管理、企业信誉、业主评价、年度综合考评、未依法承接业务情况、违规组织交易情况等,考核管理按《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标准》执行。
5.在同一考核周期内,累计扣分20-30 分(含)的,对其约谈,并进行书面告诫;累计扣分30-40分(含)的,督促其内部业务整改1 个月;累计扣分40-50分 (含)的,督促其内部业务整改 2 个月;累计扣分50分以上的,督促其内部业务整改 3 个月。整改期限从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6.实行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整改制度,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末一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为期 3个月的内部业务整改。整改期限从考核结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之日起计算。
7.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其业务整改完毕后方能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新的业务(除已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项目外)代理工作。在整改届满之时提交书面整改汇报材料至县政管办(公管办)。
8.年度考核结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并通报至各县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武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9078710
解读人:王辉(党组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