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实施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文字版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1-27 11:1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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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都是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为进一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省、市也相应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方案),2023年11月15日,经县政府2023年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县印发了《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实施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23〕122 号)。为积极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范公平竞争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对违法公平竞争的条款进行调整,重新修订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加快推进标准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22〕3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其他事项三个模块,共25条政策,此次修订主要压缩了部分条款财政奖补资金、删除违反公平竞争限制的条款。具体如下:

调整奖补政策(4条)

知识产权方面,主要缩减获得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贴息补助,其中,用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专利权质押的贴息利率由“LPR80%”调整为“LPR50%”,专利权质押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调整为最高20万元;用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质押的贴息利率由“LPR80%”调整为“LPR5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调整为最高10万元。

标准化方面,主要调整以下3条政策。①第17条中取消“主导制修订团体标准、市地方标准的奖励10万元、8万元的奖励”,预计压减财政资金50万元;第17条中取消“参与制修订标准,排名在第三名之后的奖励3万元”。②第21条中,取消“参与制订并发布‘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奖励资金3万元,对于同一项标准有多个参与者时,由相关企业平均分配”。③在第18条中,增加“对首次认定为高级、中级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注意事项

本办法涉及的政策将根据《关于实行工业企业政策兑现“一票否决”管理制度的通知》(武转升〔2022〕3号)内容进行审核。

本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2年,原《武义县实施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扶持奖励办法》(武政发〔2023〕122号)同时废止,执行中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措施执行。

五、解读单位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潘杨斌、卢平、胡卓晖 

联系方式:知识产权-0579-87641288

质量-0579-87878232

标准-0579-87642029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