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政策解读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7-10 15:4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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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

2019年12月2日,县政府批准实施《武义县(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该方案实施已逾五年,随着城市发展以及《武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落地实施,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难以满足当前规划要求和环境管理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规范声环境管理,我局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武义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牵头开展了武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修编工作。

二、 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分为适用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限值、划分结果、实施要求四大部分。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武义县中心城区。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以《武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为准,总面积约142.74平方公里。其中,已明确土地利用类型的城镇建设空间区域(约83.477平方公里)纳入本次功能区划分;其余59.263平方公里(包括山区、林区、水域、农田及散落分布的乡村区域等)依据GB/T15190-2014等文件不需要进行功能区划分。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限值。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分别执行相应噪声限值。

(三)划分结果。本方案共划分4类功能区19个功能片区,不设置0类区。其中1类区面积为8.772平方公里,涵盖了3个片区;2类区面积为22.901平方公里,涵盖了6个片区;3类区面积为51.494平方公里,涵盖了6个片区;4类区道路总长度约231.624公里,主要包含中心城区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及铁路等,共计39条道路;4a类交通服务区域2个,总面积0.13平方公里;4b类交通服务区域2个,总面积0.18平方公里。

(四)实施要求。本方案施行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原《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义县(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9〕105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解读人:吕欢   联系电话:0579-89072158